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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学院200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我校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山东财政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定》(鲁财院研字[2001]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程序,保证新生质量,现就有关工作做如下具体说明。

  一、复试录取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执行政策、掌握标准、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复试录取组织工作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研究生部、纪委负责人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招生二级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和导师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专业硕士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部审查备案。

  (三)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并具体组织考生的体检、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及政审等项工作;各具体招生二级学院负责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加试科目的命题和阅卷、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试)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三、复试内容和方法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06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2.英语听力考试;

  3.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06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二)复试方法

  1.专业课、MBA考生政治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50分。

  2.专业综合面试:采用口试方式,且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口试可采取抽题回答问题等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方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复试小组确定,并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3.英语听力考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必须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采用笔试方式,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原则上,各专业复试与录取人数比例为110%-120%.

  (四)综合成绩计分权重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权重分别为:专业课笔试占15%;专业综合面试占10%;英语听力考试5%(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MBA专业除外)。

  (五)综合成绩排序

  1.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⑴政治经济学、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综合成绩计分公式:

  (初试成绩/5)×70%+英语听力考试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绩×(100/150)×15%+专业综合面试成绩×10%

  ⑵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综合成绩计分公式:

  (初试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100/150)×2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10%

  (3)MBA专业综合成绩计分公式:

  (初试成绩/3)×60%+英语听力考试成绩×10%+政治笔试成绩×(100/150)×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20%

  2.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3.专业课、政治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9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排序;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英语听力考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成绩均以100分计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排序。

  (六)录取

  初试、复试成绩合格,且政审符合条件的线上考生;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四、复试录取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各招生二级学院提出合格考生名单;

  (二)各招生二级学院提出本专业专业综合面试方案,并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三)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放考生复试通知书;

  (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考生体检;

  (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专业课笔试;

  (七)各招生二级学院组织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试);

  (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英语听力考试;

  (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

  (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专业综合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顺序名单;

  (十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

  (十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 研究生部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长批准,上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

  五、复试时间及安排

  (一)复试时间:2006年4月13-17日

  (二)具体安排

  1.4月13日报到,地点:研究生部会议室(学校办公大楼8层808室);

  2.4月14日上午8:00校医院体检(空腹);下午2:00-5:00专业课笔试(MBA专业考生政治笔试);

  3.4月15日上午8:30英语听力考试;下午:2:00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试);

  4.4月15日上午8:30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综合面试;

  5.4月16日上午8:30专业综合面试(未完成学科专业);

  6.4月17日上午8:30-10:30、下午2:00-4:0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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