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山东研招网 > 山东艺术学院 > 在职硕士

2010年山东艺术学院在职硕士专业学位(MFA)复试通知书


  同志:
  你参加了我院2010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按有关规定准予参加复试。并于2010年1月9日下午2:00—5:00持本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及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到我院文东校区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1月10日—1月12日复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到时每人需交纳考试费240元(每门80元×3)。考试用品自备,食宿及差旅费一律自理。
  注:1、考生资格审查时须出示以下材料: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本人艺术创作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专科学历考生需提供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复试安排:
  1月10日上午8:30—11:30,政治理论
  1月10日下午13:30—16:30,专业知识
  1月11日-12日,专业技能及面试(报到时参见各学院具体安排)
  注:(1)三个学科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以及音乐专业技能考试均在我院文东校区;美术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技能考试在我院长清校区。
  (2)音乐专业考生在面试时需出示本人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美术专业考生在面试时需出示本人获奖证书及艺术作品八幅。
  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在面试时需出示本人获奖证书及设计作品六幅。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