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考生: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政策规定,有如下项目者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政策规定,有如下项目者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最高项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报考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2019年2月20日前下午5点前,将以下证明材料扫描至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加分项目+考生编号+姓名”。电子版发至yzb2008@sdau.edu.cn。并致电************予以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空白处须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2.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复印件。
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公示。若加分后,预计仍无法进入复试,则无须提交上述材料。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