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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学院自划线、复试评分方案查

  复试程序:

  1.参加复试考生于2016年3月16日前网上打印《复试通知书》

  2.3月16日14:00——15:00,考生凭复试通知书报到,领取复试流程表;法学硕士报到地点: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教学楼A1-405;法律硕士报到地点: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教学楼A1-406。

  3.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接受查验,收取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大学成绩单的原件;

  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接受查验,收取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

  请各位考生提前将所需查验资料的复印件按以上所列顺序装订好,并准备好2张1寸照片。

  4.3月16日15:00—17:00专业课笔试;

  5.3月17日10:00—11:30,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

  6.3月17日14:00开始,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

  7.3月18日,通过复试的考生发放《体检表》并参加体检地点:南校区医疗保健中心;

  8.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9.对通过体检拟录取的考生发放以下材料:《政审表》、《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不含委培、定向考生)、《协议书》

  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网页研究生教务通知栏通知。

  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

  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30%,闭卷考试;

  2.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口语与听力相结合,自由对话形式,时间约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0%

  3.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时间约1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60%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并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原则和要求。

  2.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考入我院的研究生,严格按各专业学生的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研究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3.奖学金分配原则:奖学金名额按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专业,由各专业自行制定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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