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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大学考研非全日制MPA调剂学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及相关事项通知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及《关于2017年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经对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认定,经济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MPA的调剂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调剂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一及附件二。

  请拟录取的学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北106领取政审表与调档函,并签“硕士调剂录取协议书”。具体安排如下:

  1、领取时间:4月10日—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经济学院北-106;

  3、  特别提示:

  (1)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有委托人亲笔所写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与准考证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2)定向的考生只需领取政审表,不用领取调档函。

  (3)政审表和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   邮编:610064。

  (4)按学校规定,在考生政审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5月20日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人事档案,需在5月20日前寄(送)回,予以审查。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2017年4月5日

      附件: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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