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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法学院2012年硕士复试安排


  四川大学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为了保证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开、有序开展。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对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法学硕士复试安排

  一、 复试对象
  报考本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总分:335 单科:55[83])的考生
  复试名单附后
  二、 复试的基本内容
  (一)复试内容
  
 

专业 笔试内容 面试内容
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法学理论 中国法制史 民法、刑法    外语口语、法律综合知识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刑法学 外国刑法
民商法学 民商法
诉讼法学 司法制度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资源法学
国际法学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军事法学 法理学


 
   (二)成绩构成
   1.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听说能力占40分。
   2.总成绩。考生按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加权)录取,总成绩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
   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流程
   (一)报到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2012年3月28 日 9:30 ——11:30
   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法学院大楼2010办公室
   2.报到流程:考生在江安校区法学大楼2020办公室缴纳复试费20.00
   元,凭缴费单和上述证件至2010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签到。
   3.携带证件和资格审查内容
   (1)所有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应届毕业考生不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另需提供:学生证;学生证遗失的需要学校教务部分出具的在读证明;
   (3)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提供:英语四级证明(430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证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原件;
   (4)在职人员单独考试的考生另需提供:发表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学术著作;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的推荐证明;
   (二)笔 试
   1.方式:分专业笔试;闭卷;
   2.时间和地点:2012年3月28 日 13:00-16:00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2012年3月 30 日 13:00开始
   地点:报到时通知
   (三)面 试
   1.形式:面试采取复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形式;面试顺序随机形成,顺序和地点于面试当日 9:00 江安校区法学院大楼门口公布。
   2.时间和地点:2012年3月29 日 9:30开始 全天
   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四)体检
   2012年 3 月 22日 至 4月10日 工作日 14:30-17:00
   考生自带1寸照片至望江校区体育馆对面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五)拟录取和调档函的领取
   1.拟录取结果将与4月1日14:30在法学院主页和望江校区文科楼法学院门口公布;同时,对拟录取的法学硕士考生发出调档函,要求考生本人领取,届时考生需要带:
   (1)身份证;
   (2)体检完毕的体检表
   代领人需要提供代领委托函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2.调档函领取时间和地点:2012年4月 1 日 14:30 —17:30
   望江校区文科楼104办公室

   附复试名单:
  

法学硕士复试名单
曹明春 何欢 梁成 盛梦娇 伍秋妮 张金诏
曹宁利 何亚娟 梁燕霞 石汶川 武亭利 张婧
常潇潇 何悦 廖新 舒彦文 武宪丽 张灵姗
陈国强 贺晓薇 刘斌 司桂花 谢金玲 张敏浪
陈华 侯丽芳 刘力源 孙琳 谢宛圻 张明
陈利蓉 胡泸 刘笑月 唐娟 熊若凡 张清美
陈了 胡思齐 卢莎莎 唐雪吟 徐星河 张小静
陈林 胡晓清 卢文玉 陶瑞 许可 张晓丹
陈敏 黄俊杰 路娟 田野宏 杨东委 张艺
陈霞 黄胜漪 吕文婧 万旭 杨丽丹 张玉
陈霞 江惠娟 罗宗慧 王博 杨倩 张愈希
程利洪 江桃 马凯华 王崇鑫 杨小艺 张兆楠
邓娜 孔德王 马艳丽 王光亚 杨旭辉 张竹高
邓珊珊 况亚男 马银丹 王欢 杨学芹 章宇豪
邓震 雷琳 马莹晖 王娟 杨亦楠 赵丽
丁晓强 冷颖 孟宇 王澜帆 杨逸 赵培吉
董享享 李丹 米玛卓玛 王立颖 姚亚璠 赵昕
杜恒奕 李红艳 米妍沙 王萍 叶晗 郑冰
段佑宁 李娟娟 牟敏 王荣华 叶霜 郑代兵
段雨东 李力 牛敏 王晓丽 于越 郑裕玲
方金芬 李利娜 潘化成 王亚楠 余帮国 钟晴
方青 李萍 庞舜之 王彦瀛 喻海霞 钟荣芸
冯林玉 李晓丽 裴玉玺 王艳如 袁波 钟宇
冯艳娇 李晓妍 彭琳 王燕 袁立凡 周思颖
付琴 李欣 彭艳 王艺洁 曾勇 周香杉
高莉娟 李雪莉 屈海珍 王颖 张东升 周正义
高媛媛 李雅婷 任美玲 魏红玲 张浩 朱学
韩冰 梁博 佘玮 巫贵江 张慧


    
   法律硕士复试安排

  一、 复试对象
  报考本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总分:310 单科:50[75])的考生
  复试名单如下:
  二、 复试的基本内容
  (一)复试内容
 
 

专业 笔试内容 面试内容
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理学 民法、 刑法   外语口语、法律综合知识
法律硕士(法学)


 
   (二)成绩构成
   1.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听说能力占40分。
   2.总成绩。考生按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加权)录取,总成绩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
   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报到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2012年 3月29日 9:30-11:30
   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法学院大楼2010办公室
   2.报到流程:考生在江安校区法学大楼2020办公室缴纳复试费20.00
   元,凭缴费单和上述证件至2010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签到。
   3.携带证件和资格审查内容
   (1)所有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应届毕业考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学生证遗失的需要学校在读证明;
   (3)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提供:英语四级证明(430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证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原件;
   (二)笔 试
   1.方式:闭卷;
   2.时间和地点:2012年3月29日 13:00-16:00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2012年3月 30 日 13:00开始
   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三)面 试
   1.形式:面试采取复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形式;面试顺序随机形成,顺序和地点于面试当天早上 9:00 江安校区法学院大楼门口公布。
   2.时间和地点:2012年3月30日 9:30开始 全天
   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四)体检
   2012年 3 月 22日 至 4月10日 工作日 14:30-17:00
   考生自带1寸照片至望江校区体育馆对面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五)拟录取和调档函的领取
   1.拟录取结果将与4月1日14:30在法学院主页和望江校区文科楼法学院门口公布;同时,对拟录取的法学硕士考生发出调档函,要求考生本人领取,届时考生需要带:
   (1)身份证;
   (2)体检完毕的体检表
   代领人需要提供代领委托函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2.调档函领取时间和地点:2012年4月 1 日 14:30 —17:30
   望江校区文科楼104办公室

   附复试名单:
  

法律硕士复试名单
蔡辉 侯超 梁樑 秦健秋 肖琳蕾 赵元元
蔡娇 胡灵雯 刘斌 任浩 肖晚露 郑莉
蔡明 胡紫洋 刘凯 任晓 谢婷婷 周俊
蔡若融 姬文青 刘平 任烨 许湾湾 周平
陈斌 姜宁 刘全运 时爽 杨凡 朱亮亮
陈静 蒋丽 刘思亚 苏俊 杨龙 朱淼
陈柳 蒋雨杉 刘雪梅 苏宁 杨彧 朱学鹏
陈诗鸿毓 靳亚楠 刘奕伶 隋成龙 叶冬雪 朱一黎
陈欣 鞠枫 刘纭韬 孙菲菲 余盛军 庄群
陈信安 阚慧 柳位禄 谭语 余陶  
陈莹莹 赖金洋 龙奎辰 唐娟 岳文兵  
刁瑞雪 雷啸飞 鲁冠成 唐懿 曾静  
丁远静 李锋 罗浩 汪一舟 曾毅  
杜嘉 李婧妍 罗维鹏 王斌斌 张东升  
杜峙峰 李娟 罗鋆 王皓月 张浩  
方圆 李丽君 毛竹 王鸿樱 张建  
龚木子 李鹏 倪莞 王秋力 张洛澜  
苟筱 李尚琦 彭悦洋 王雁秋 张婷  
郭平 李昕懿 齐眉 吴宇 张学锐  
过镜羽 李雅 乔永波 夏静 张玥


     
   其他说明
   1. 请按照要求准时报到。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咨询电话:************ (望江校区)
   2. 江安校区乘车路线:
   从火车北站乘坐55、27、34路公交车在磨子桥站下可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北门;从火车南站乘坐49、112路公交车在章灵寺公交站下可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西门。到达望江校区的同学,在校内体育馆搭乘新老校区校车前往江安校区报到。请务必提前一小时候车以免考试迟到。
   乘飞机的同学可在机场直接乘出租车前往江安校区(15分钟左右)。
   自驾车需从江安校区东门进入,校内停车仅限艺术学院外指定区域。
   3.考生联系方式(电话和通讯地址)若有变化,请于3月27日1前发邮件至faxueyuan104@163.com,邮件题目:报考硕士信息变更。邮件内容:

 

考号 姓名 报考专业 变更后电话 变更后通讯地址
         


   4.推免生不参加此次复试;
   5.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请于4月15日前向我院研究生办提交入学;
   6.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的考生,必须调阅人事档案,录取为定向(只能是专项计划的考生)、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不调档。应届毕业生,可先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待毕业时所有档案齐全后一并寄来我校,寄发地址见调档函。

   四川大学法学院
   2011-3-22


  相关链接:
  2012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2012年考研调剂中心 | 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 2012年考研讨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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