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大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工程专业考研复试通知
2017年四川大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工程专业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7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如下:凡报考我院材料加工工程080503的考生成绩达340分以上(含340分),单科成绩50(75)分(含50(75)分)、材料工程085204中的研究方向之:材料加工(研究方向代码01)、高分子材料加工装备及模具(CAD/CAE)优化(研究方向代码04)的考生成绩达280分以上(含280分),单科成绩40(60)分(含40(60)分),参加差额复试。已经确定的推免生(包括外校推荐到本学科的推免生)和获得优秀夏令营营员且初试合格的考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2017年3月17日上午08:30—11:30
报到地点: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办公室
2.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上午08:30—11:30
笔试地点:研究生院3-102,3-103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高分子材料成型工艺学或高分子材料成型模具(含机械)
上述笔试科目任选一门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选考高分子材料成型模具考生需携带绘图铅笔、三角尺、圆规作为作图工具。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上午08:30开始
面试地点: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附楼2楼
4.体检:
体检医院: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四川大学校医院体检时间:3月12日—3月30日工作日
下午14:30——17:00
体检表交回时间:2017年3月20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办公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即国家外语四级证书和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注:初试和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单位根据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自行确定)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研究生复试费需在网上缴纳。缴费网址:http://sf.scu.edu.cn/payment/,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000000。
五、各专业复试名单(不含推免):
姓名 |
专业 |
吴喆夫 |
材料加工工程 |
徐钊 |
材料加工工程 |
闫妍 |
材料加工工程 |
李磊 |
材料加工工程 |
刘磊 |
材料加工工程 |
陈佳 |
材料加工工程 |
周一存 |
材料加工工程 |
何玺 |
材料加工工程 |
谷宣伯 |
材料加工工程 |
张雨(夏令营) |
材料加工工程 |
张娅 |
材料加工工程 |
许泽旺 |
材料加工工程 |
陈航 |
材料加工工程 |
陈纯贵 |
材料加工工程 |
阳立 |
材料加工工程 |
金瑞涛 |
材料加工工程 |
向思颖 |
材料加工工程 |
刘茜 |
材料加工工程 |
唐越 |
材料加工工程 |
彭秋思 |
材料加工工程 |
张启 |
材料加工工程 |
杨浩 |
材料加工工程 |
蓝滨 |
材料加工工程 |
王晗 |
材料加工工程 |
刘旭 |
材料加工工程 |
查若愚 |
材料加工工程 |
闫君 |
材料加工工程 |
董园(夏令营) |
材料加工工程 |
曹俊茹 |
材料加工工程 |
田永彬 |
材料加工工程 |
王伟 |
材料工程 |
周子涵 |
材料工程 |
张子俊 |
材料工程 |
邓惠 |
材料工程 |
丁超 |
材料工程 |
马金戈 |
材料工程 |
李誉辉 |
材料工程 |
马昊宇 |
材料工程 |
严志辉 |
材料工程 |
陈子豪 |
材料工程 |
杜程 |
材料工程 |
王启龙 |
材料工程 |
王圭 |
材料工程 |
江雯 |
材料工程 |
刘闯 |
材料工程 |
裴景克 |
材料工程 |
六、咨询联系方式:************
七、举报受理渠道: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学院205)************,邮箱gfzxy2000@scu.edu.cn。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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