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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介绍:法学院

  1988年,华南师范大学创办法学专业,原政治教育系改名为政法系,同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1996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2000年政法系、思教系、哲学管理学研究所、德育教研室合并,成立政法学院。2004年12月15日,法学院成立。

  法学学科自办学以来,已培养各类法律人才5000多人,其中法学硕士研究生400多人。大多数毕业生已经成为各单位的骨干力量。法学院成立后,学科建设取得巨大的进步。法学院现有法学本科专业,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宪法与行政法、法理学、法律史、民商法、国际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社会法等专业硕士研究生,2010年获批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权点。2012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学科获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

  2012年,华南师范大学依托法学院与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联合成立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律师学院依托法学院管理,主要承担广东省内广州市和深圳市以外地区的新律师入职培训、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律师管理工作理论研究、其他政策性律师培训项目以及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委托的专项工作。自2012年开始,律师学院已承接了来自广东省各地级市共计近2000名新律师岗前入职培训;其次,为不断适应日益增长的高端法律服

  务市场的需要,自2014年6月开始,律师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班全面开启,相继与韶关市律师协会、佛山市律师协会、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等单位积极合作。2014年6月“佛山市律师协会—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教育基地”的签约揭牌开创了地级市律师协会与高校共建律师教育基地的新模式,在广东省尚属首次。2014年,律师学院先后举办了“韶关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佛山市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研修班”、“佛山市公职律师业务培训班”、“佛山市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培训班”、“广州市天河区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培训班”,培训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员超过1000名,培训课程设置、课堂教学质量在业界受到广泛的认可和支持。律师学院以为律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及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贡献力量为宗旨,以办成中国律师教育的品牌学院为目标,开创了高等学校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共同培养律师专业人才的新模式,推动了律师教育的正规化和律师理论研究的专业化。按照律师学院的

  规划,学院将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律师继续培养基地、人才教育基地、学历教育基地、理论研究基地和律师服务新产品研发基地。

  法学院一直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学院成立之初,有教职工36人,教授3人,副教授14人;现有教职员工52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18人,博士生导师3人,具有博士学位28人;学院教师队伍年龄和学缘结构合理,专职教师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全国著名高校的法学专业,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科研能力,科研成果丰硕。其中崔卓兰教授被聘任教授二级岗,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和广东省首届“中青年法学家”;黄立教授、马栩生教授被评为第二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有6名教授被聘为广东省人大立法顾问;学院为广东省犯罪学研究会、广东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广东省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会长单位,黄立教授、杨振洪教授、张永忠教授分别担任首任会长;一批教师成为各级人大代表和多个行业的立法咨询专家。另外,学院还聘请了一批知名学者、司法界知名人士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据统计,2008-2013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超过150篇,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期刊发表论文5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论文超过10篇。2008-2012年出版学术专著、译著和教材超过40部;2009年至2011年我学院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位居广东省法学院校第二。

  法学院人才培养坚持务实、创新,注重学生理论训练与法律实践能力培养相结合。基于这一培养目标,在法学教学方式和手段的改革上,提出了“观摩审判”、“案例教学”、“实验教学”、“法律实习”和“社区法律服务”相结合“五位一体”实践教学法(该成果获得广东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此外,学院引进师范教育教师培养方法,创设了法学微格教学法。法学院与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合作,已经建立36个实践教学基地。在校学生司法考试通过率超过50%,就业率高达98%,考研(包括出国留学)率近20%,学生曾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二等奖等国家级和省市级各类竞赛多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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