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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艺术创作与设计、艺术科学研究、艺术教学和管理工作能力的高级美术与设计人才。

  2005年我院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专业、学制及招生计划招生学科与专业:

  A.美术学(设:中国画艺术、油画艺术、版画艺术、雕塑艺术、水彩画艺术、美术教育、美术史论专业);

  B.设计艺术学(设:装潢艺术、环境艺术、服装艺术、漆画艺术、装饰艺术、建筑艺术、工业设计、图像与多媒体艺术、动画艺术、摄影艺术、设计史论专业)。

  各专业具体研究方向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制:三年。

  招生计划:共120名(含国家计划内统招、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

  二、报考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较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能力较强,具有学术发展潜力,并有志进一步学习提高、潜心学术研究的大学毕业生。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5年9月1日后出生的)。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招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报考人员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1日,下同),且专业水平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2004年10月8日—10月31日。

  2、现场报名时间:2004年11月10日至14日。

  报名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学院路重庆医科大学

  3、报名办法:

  ①200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将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还必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电子摄像与本人签字确认网报信息。

  ②网上报名:考生应根据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时间与网址,如实正确地填报考生基本信息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院系名称及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等。

  ③考生网上报名后,应于2004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交验有效身份证件、缴纳报名考试费、电子摄像、本人签字确认网报信息、提交考生报名登记表。凡未在重庆医科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的考生一律不予准考。不接受函报。

  四、准考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我院将进一步审查核实,经审核符合准考条件的考生,我院将于2004年12月25日前将《准考通知》用邮政挂号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给考生本人。凡未收到《准考通知》者,即未获准考,不再另行通知。

  未获准考的考生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五、考试

  1、同等学力及报考非本专业的考生水平测试同等学历的考生、具有本科学历但报考学科专业为非本科阶段所学学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学科专业水平测试,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具备准考资格。

  水平测试科目:

  美术学专业:①美术评论,②速写(报考美术史论考生考试科目为:写作)

  设计艺术学专业:①设计评论,②设计创意(报考设计史论考生考试科目为:写作)

  水平测试时间:2004年11月15日到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专业水平测试准考手续,2004年11月16日进行专业水平测试。

  2、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政治理论、英语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7小时30分钟(其中理论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业务课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注:英语、政治理论及专业考试采取闭卷考试,不准携带辞典和工具书。业务课考试的画板、颜料、画具等材料和工具由考生自备。

  考试地点:统考科目考试在重庆医科大学,业务课科目考试在四川美术学院。

  考试时间:2005年1月,具体时间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考生必须在考试前两天持《准考通知》到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并交验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接受考前教育。

  考生应交验以下材料:

  A.非应届考生应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原件验证后,以复印件存档。

  B.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C.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应交验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

  D.考生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正面标准像照片两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研究方向)。

  E.考生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图片:

  报考中国画艺术、油画艺术、版画艺术、水彩画艺术、美术教育的交素描作品2件、色彩画作品2件、专业创作作品2件;

  报考雕塑艺术的交素描作品2件、泥塑作品2件、专业创作作品2件;

  报考摄影艺术的交素描作品2件、色彩画作品2件、摄影创作作品2件;

  报考装潢艺术、环境艺术、服装艺术、工业设计、装饰艺术、漆画艺术、建筑艺术、图像与多媒体艺术、动画艺术的交素描作品2件、色彩画作品2件、专业设计作品2件;

  报考美术史论、设计史论的交有关学术论文2篇(已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学术报刊)。

  注:作品材料可采用数据光盘或七寸照片,并写上考生姓名、报考研究方向。

  3、专业复试:

  对政治理论、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教育部控制分数线,业务课考试成绩均及格(90分以上),总分达到教育部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院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1.2比例组织差额复试。

  复试科目:①英语听力与口语,②专业复试一,③专业复试二。

  注:各专业复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六、体格检查进入专业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我院在复试时统一安排。

  七、录取我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贯彻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统考科目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统一分数线、业务课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复查,如发现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八、考试相关费用考生参加专业水平测试、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专业复试均应缴纳相应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根据报考的专业及考试科目确定,在考试前公布收费标准并缴费。考生报考研究生的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九、学费及相关待遇研究生学费按当年国家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委托培养和自费研究生每学年缴纳学费13000元。

  在校期间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其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工资或助学金由原单位负责。

  十、毕业生就业毕业研究生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十一、其它

  1.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现行规定办理。

  2.需要申请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单位,请尽快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以便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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