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请浏览四川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sccm.cn/) 二、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文化
四川音乐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请浏览四川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sccm.cn/)
二、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培养从事科研、教学等工作的高层次的德才兼备的学术型人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表演创作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三、学制
三年。
四、招生规模
2013年我院拟面向全国招收170人(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包括学术型、专业学位型两种类别的国家计划[非定向、定向]、委培生和自筹经费生。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与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行加试;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
(1)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艺术类专业报考艺术美学、艺术史、音乐文学三个研究方向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艺术学基础知识》、《文学理论》;
(2)报考音乐文献编译研究方向的考生一般应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应达到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即专业八级及以上,报名时提交证明英语水平材料)。考生专业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两篇(附原文),其中一篇的内容必须与音乐有关。
(3)凡以同等学力和非音乐类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类专业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视唱练耳》、《乐理与和声基础理论》;
(4)凡以同等学力和非美术类本科毕业生报考美术类专业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造型基础》、《色彩基础》;
加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专业复试。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6日至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A、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B、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C、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1)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地点:西南民族大学老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
(3)须带证件:报考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的省内、外考生均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规定的地点办理有关手续。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到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进行专业考试报名。
3、专业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5日
(2)报名地点: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成都市新生路6号)
(3)须带证件: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B、本人签字的网报信息确认表;C、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D、专业报名考试费。
4、领取《专业准考证》
2013年1月3日至4日在研究生处领取《专业准考证》。同时交验以下材料:
(1)报考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中国乐器、声乐、高师声乐、高师器乐各专业的考生交验《四川音乐学院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音乐类专业考试曲目登记表》。
(2)报考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中国乐器、声乐、高师声乐、高师器乐、作曲、舞蹈学各研究方向、高师音乐理论教学的考生进行面试科目抽签,确定其面试科目考试序号。
1月4日下午16:30后到西南民族大学考点看考场。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次进行,初试合格后参加复试。
1、统考日期:2013年1月5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
考试地点:见统考《准考证》。
2、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专业初试时间:2013年1月8日至9日
专业复试时间:以川音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可于2013年3月下旬登陆http://yzw.sccm.cn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
考试科目:详见附件一
以同等学力报考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加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初、复试及加试地点:
艺术学理论类和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在校本部;舞蹈学、美术学类在川音新都校区(新都新城区蜀龙大道)。
八、录取原则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别确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
2、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所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单位签订合同。
3、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按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单位、定向单位合同如引起纠纷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不予负责)。
九、注意事项
1、凡报考四川音乐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后关注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sccm.cn)上发布的信息。
2、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马林巴等大型乐器外一律自备,考生可自请伴奏老师。
3、音乐表演、高师器乐、高师声乐各研究方向考生复试曲目与初试曲目不得相同,否则复试专业成绩一律判为不及格。
4、硕士生培养经费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公布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5、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我院招生委员会将依据具体情况对个别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作为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录取依据。
6、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德、智、体三方面复查,凡查实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7、考生在考试时禁止携带手机、照相机及电子产品,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8、凡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9、本简章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学院国标码:10654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 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610021
咨询电话:(028)85430277 传真电话:(028)85430283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sccm.cn
附件:
2013年四川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附件一
2013年四川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附件二
2013年四川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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