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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介绍

  环境法学专业介绍
  
  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
  
  二、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有环境法、资源法、国际环境法、房地产法等。
  
  三、师资力量、主要博士生导师姓名
  周珂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环境资源法学会会长、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环境法学研究基地客座教授和学术委员会委员。王欣新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学术梯队目前共有三名教师,其中硕导三名,博导二名,教授二名,副教授二名。
  
  四、专业背景、专业概况、建设成果
  我校环境法学科发展起源于八十年代后期,当时经济法教研室曾为本科生开设过环境法选修课。法学院于一九九八年四月成立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研室,次年设立了硕士点。
  本学科主要研究成果包括:主编教材:二十一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环境法》、《房地产法》,《物业规范管理教程》,《经济法案例选编》等;专著《生态环境法论》;译著《环境保护的公共政策》;发表论文七十余篇。
    本学科学术队伍研究水平近年来提升很快,例如我们主编的教材是国内较多采用的教材,目前已多次再版。我们最先提出的生态环境法概念已为学术界所普遍认可。我们对于环境法最前沿领域的研究成果如国家环境安全、WTO环境与贸易规则、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侵害责任综合协调机制等,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和评价。
  环境法学的发展趋势有三,第一,由以前的与环境保护运动相关的研究向环境保护实务研究转变,环保运动在学术上比较激进,重理论轻实务,重政治性的群众运动轻科学性的专业研究。环保实务性研究则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包括立法的、行政的、司法的各方面实务,例如美国环境法教学案例占了相当大的部分。第二,环境法逐步成为开放型研究领域,与其他学科的融合性加强。例如美国大学各专业大都有与环境法相关的教学内容,例如化学环境法、医学环境法,法学中有环境刑法、环境行政法、环境侵权法等。第三,国际环境法与国内环境法的融合。环境法的一些热点问题如环境标准、WTO绿色壁垒、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都要求必须将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结合起来研究,而且当代环境保护要求必须进行国际合作,因此,这二者的结合是个趋势。
  环境法是一个综合性边缘性学科,又是一个新兴的学科,具有后发优势,成为后起法学院校的首选学科建设增长点。尤其是以理工科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综合院校,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学等与环境法学有关的理工科有自己的优势,有利于环境法学学科点的设立和发展,并迅速形成自己的优势领域。
  本学科特别注意专业的开放性,与经济法教研室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刑法教研室有跨专业教学合作,与国际法教研室共同参加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并共同发表学术论文,与民法教研室合作有广阔前景,学术带头人是民商法研究中心的兼职研究员,中心网站为本学科开辟了专栏,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
  
  五、对外学术交流
  近年来,与国外、境外四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学术机构保持密切的学术联系,开展并完成了十多项国际、区际学术合作项目,研究视野开阔,主办了十多次大型国际和区际学术会议,学术思想活跃,学术影响广泛。
  
  六、毕业生就业去向
  毕业的博士和硕士主要就业去向是国内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它各级国家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
  
  七、主要开设课程
  环境法基础理论、资源法、国际环境法、房地产法、侵权行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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