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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介绍

  法学理论专业介绍
  
  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
  
  二、本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本学科点共设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现代西方法哲学、比较法总论和法社会学4个研究方向。
  (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方向是本学科点的基础。本研究方向的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与概念研究;法的形成与运作的研究;法的作用和价值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人权研究;立法学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研究;前苏联东欧法律理论演变研究。人大法学理论学科在国内外一向以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为特色。当谈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时候,国内理论界也几乎自然联系到人大的法理学。而对人大法理学自身而言,不管时代风云发生什么样的变换,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是我们以一贯之的方向。马克思主义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而发展、变化的。人大法理学科把“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与当代”确定为这个研究方向的总题目,它包括:当代中国,即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提出的法理学问题;当代世界,即研究全球化、国际人权、知识经济等一系列当代世界所提出的法理学问题;当代思潮,即研究一切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包括现代西方法学、后现代法学、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所提出的问题。在以往的研究中,我们主要集中在当代中国问题上,随着全球化进程,中国问题与世界问题更紧密的联系起来,近年来在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人权研究,现代西方法哲学和后现代法学的研究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二)现代西方法哲学
  人大法学理论现代西方法哲学方向有着比较雄厚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基础,所有从事该方向研究的学术骨干同时也从事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又有着较为广泛的西方法律思想史和中国法律思想史的基础,该方向上的三位老教授吕世伦、谷春德和刘新长期从事西方和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有着很强的通史功底,有利于现代西方法哲学的源流关系、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比较研究。吕世伦、谷春德教授已经出版了大量的有关现代西方法哲学的著作,在该学术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中青年一代利用他们在国外研究和学习,能够比较准确地把握现代西方法哲学的发展动态,近年来朱景文教授已经主持了两项现代西方法哲学的国家项目:《美国批判法律研究运动》(社科基金八五项目)和《当代西方后现代法学研究》(教育部博士点项目),与该方向上的以往著作相比,它们着眼于具体学派的研究,从而深化了现代西方法哲学。2001年1月在人民大学专门召开了“后现代法学与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国际学术研讨会,这是国内首次以后现代法学为主题的会议,不仅吸引了来自内地、美国和香港的学者,而且还包括来自哲学、历史学、政治学、文学以及自然科学的研究后现代学者。预计今后该研究方向上后现代法学方面会继续发展。由于后现代法学对西方现代法学的一系列理论和观念提出挑战,同时又受到哲学、文学、美学、历史学等各个领域的后现代思潮的影响,所以这方面的研究不仅会影响现代西方法哲学的研究,而且对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和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研究都会产生影响。
  (三)比较法总论
  本研究方向的教学与研究的发展与国外比较法学界有着密切的联系,该方向上的所有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都有着较好外语功底,在国外有着长期的学习和研究经历,并形成了三个独立的比较法研究领域,即美国法研究,欧盟法研究和日本法研究,承担了美国富布赖特项目、中美法学教育交流项目和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项目等多项国际项目。近年来人大比较法研究方向上的一个突出进展就是法律与全球化研究。2000年成立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举行了“法律与全球化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美国、欧盟、日本、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的20多位学者参加了会议。2002年5月再次举行“法律与全球化——实践背后的理论”学术研讨会,在法律与全球化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近年毕业的博士生有2人选题都是法律与全球化问题,即《全球化和法律的回应》和《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主权》。该研究方向的特点是注重跨学科研究,包括比较法与部门法学,特别是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经济法、宪法,比较法学和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在该方向上我们计划招收一些跨专业的研究生。预计法律与全球化研究、欧盟法研究以及比较法基本理论,特别是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相结合的比较法社会学将是该研究方向上今后一段时期内的研究重点。
  (四)法社会学
  法社会学研究方向建立于80年代中期,1987年为研究生开设法社会学课程。本研究方向的学术骨干有着比较扎实的法学和社会学理论功底,有着长期的在国外进行研究和学习的经历,了解国外法社会学的最新进展和研究方法。本研究方向不是重复法理学中关于法律与社会关系(经济、政治、文化)的一般原理,而是注重方法论和经验研究,强调没有经验研究就没有作为一个独立方向的法社会学。本研究方向主要从事的研究包括:(1)法律指标体系研究;(2)行动中的法的研究,研究法律运行中法律本身、自由裁量和交易之间的关系;(3)法制发展的正规化和非正规化之间的关系;(4)解决纠纷的法律机制和非法律机制的选择及其制约因素;(4)法律职业研究,正式的法律职业与非正式的法律职业的关系,加入法律职业的限制,不同法律职业的工作模式,法官、检察官、律师的素质和构成、比例;(5)法律教育研究,大学法律教育和职业法律教育的发展模式,法律教育与法官、检察官、律师需求的关系;(6)法社会学的比较研究,比较的标准,比较不同国家法律与社会研究的差异和共同性,检验法社会学研究的结论是否具有普遍性;(7)经典法社会学理论研究,包括马克思、韦伯、杜尔克姆、结构功能主义、冲突论、后现代主义。经验法社会学研究是人大法理学研究生经常选择的论文题目,如《北京“禁放”的法社会学分析》、《妇女平等工作权的法社会学思考》、《我国社会纠纷解决的正式方法与非正式方法》等。今后,我们仍然要在这个方向上继续努力,面对社会现实问题,给予法社会学的分析。
  
  三、师资力量、主要博士生导师姓名
  目前本学科点共有教授8人,副教授6人;现有朱景文教授、朱力宇教授、范愉教授、张志铭教授、孙国华教授、吕世伦教授、史彤彪教授、石泰峰教授(兼职)等博士生导师8人,杨晓青副教授、叶传星副教授、曹磊副教授、王振东副教授、冯玉军副教授等硕士生导师5人。
  
  四、专业背景、专业概况、建设成果
  人大法理学学科点长期以来被称为全国法理学的“工作母机”,出基本理论、出教材。多年来为全国兄弟院校法理学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在已经毕业和现职的人大法理学博士生中有许多兄弟院校的教授、副教授。
  人大法理学的学科优势是综合的,老中青学术梯队都有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担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比较法研究会、中国法律史学会、中国人权研究会的领导工作;在各个研究方向上无弱项,每个方向都有在全国叫得响的著作和有特色的研究。中青年学术骨干有较长时间的在国外学习和研究的经历,其中范愉6年(日本),朱景文3年(美国、欧洲、日本),朱力宇2年(欧洲),张曙光1年(美国),叶传星1年(美国),冯玉军1年(美国)承担了多项国际的研究项目,这对于人大法理学今后的发展,保持其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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