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为主,兼有信息科学、环境科学等理工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目前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例为1:1,是全国高校中这一比例最高的研究型大学之一。我校现有硕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为主,兼有信息科学、环境科学等理工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目前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例为1:1,是全国高校中这一比例最高的研究型大学之一。我校现有硕士学位授予点128个,2006年拟招收硕士生3000人,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800人(其中含接收外校推免生300人)。
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学习年限
1、数量经济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系统理论、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学院)、食品科学、应用化学、生态学、环境科学、设计艺术学、艺术学、美术学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在专业名称前做“*”号标记)。
2、其他专业继续实行弹性学制。
3、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习年限详见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1、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确认报名信息:在教育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05年11月4-6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核对、确认报名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未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必须于11月4-6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上支付报名费。
(2)电子照相: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6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0-14日)到我校电子照相。
(3)下载《准考证》:请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不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办理其他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6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0-14日)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其他报名手续。
(2)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外地办理完报名手续后,请于11月18-20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核对、确认报名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3)《准考证》: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准考证》由我校各院系于考试前20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接收《准考证》的地址和邮编。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考生办理完报名手续后,报名表等报名材料均不需返回我校。
四、推荐免试工作
1、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于2005年6月24日-9月20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具体申请程序和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2006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办法》。
我校对复试合格拟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应届毕业生均在其推荐学校(即原所在院校)办理报名手续。
2、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含本校和外校)须在2005年9月底前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并取得原所在院校推荐资格的方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
五、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从大专毕业到2006年9月1日)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2、报名时已通过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证书,复试时提交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5年6月以后参加四级考试达到450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
3、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硕士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6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七、入学考试时间: 2006年1月14、15日。
八、复试和体检
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复试科目栏。
我校于2006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参加我校复试,并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于入学前补交)。
九、网上调剂录取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十、2006年拟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十一、2006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
十二、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的学位。
十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四、我校2006年继续招收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有关招生事宜详见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十五、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查询考试成绩可拨打电话:16898166
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研招办电话:************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
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学习年限
1、数量经济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系统理论、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学院)、食品科学、应用化学、生态学、环境科学、设计艺术学、艺术学、美术学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在专业名称前做“*”号标记)。
2、其他专业继续实行弹性学制。
3、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习年限详见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1、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确认报名信息:在教育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05年11月4-6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核对、确认报名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未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必须于11月4-6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上支付报名费。
(2)电子照相: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6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0-14日)到我校电子照相。
(3)下载《准考证》:请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不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办理其他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6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0-14日)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其他报名手续。
(2)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外地办理完报名手续后,请于11月18-20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核对、确认报名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3)《准考证》: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准考证》由我校各院系于考试前20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接收《准考证》的地址和邮编。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考生办理完报名手续后,报名表等报名材料均不需返回我校。
四、推荐免试工作
1、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于2005年6月24日-9月20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具体申请程序和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2006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办法》。
我校对复试合格拟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应届毕业生均在其推荐学校(即原所在院校)办理报名手续。
2、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含本校和外校)须在2005年9月底前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并取得原所在院校推荐资格的方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
五、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从大专毕业到2006年9月1日)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2、报名时已通过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证书,复试时提交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5年6月以后参加四级考试达到450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
3、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硕士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6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七、入学考试时间: 2006年1月14、15日。
八、复试和体检
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复试科目栏。
我校于2006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参加我校复试,并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于入学前补交)。
九、网上调剂录取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十、2006年拟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十一、2006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
十二、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的学位。
十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四、我校2006年继续招收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有关招生事宜详见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十五、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查询考试成绩可拨打电话:16898166
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研招办电话:************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
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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