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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接收海外研究生推免办法


  为提升国际性,积极吸引中国籍优秀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深造,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3年继续试行招收国外知名大学中国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免初试,须参加复试)。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心健康;
  2.申请人须是教育部及我校认可的国外知名大学的中国籍应届本科毕业生(2013年1月至7月获得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3.申请人的专业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
  4.申请人须由本科所在大学两名副教授及以上专家推荐(提供推荐信);
  5.申请人的外语成绩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托福: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105分及以上;
  (2)雅思: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7分及以上;
  (3)GMAT:200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50分以上;
  (4)GRE :2008年9月1日—2011年8月1日参加考试,且成绩1300分以上;或2011年8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300分以上。
  6.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
  (2)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申请人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上报名,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9月15日;
  网址:http://pgs.ruc.edu.cn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2年9月中下旬在各学院网站公布《2013年国外知名大学中国籍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
  3.进入《2013年国外知名大学中国籍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上支付复试费,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4.申请人复试时须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
  5.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护照及身份证原件;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国外大学教务部门公章;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大学教务部门公章;
  (4)国外知名大学两名副教授及以上专家推荐信;
  (5)毕业预定证明;
  (6)外语成绩证明;
  (7)国内高考成绩证明(如曾参加);
  (8)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6.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三、接收程序:
  1.经审核申请人材料,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外知名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接收函。
  2.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参加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报名时间:
  (1)10月份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2)11月份确认信息:国外知名大学推荐免试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确认信息,请我于11月10日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确认信息相关事宜。
  3.我校确定接收的国外知名大学推荐免试生,须于2013年3月中下旬登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体检表》,持打印出的《体检表》在相当于我国内地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体检后,将《体检表》于4月中旬前寄回报考学院(请在信封封面上注明是推免生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
  邮寄邮编:100872
  4.经审核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的推荐免试生发录取通知书(6月上旬始发)。
  5.我校确定接收的国外知名大学推荐免试生,须于新生报到时提交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http://pgs.ruc.edu.cn。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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