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北京研招网 > 中国人民大学 > 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校2013年继续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25300。拟招收90人,其中招收全日制学生60人(校本部25人,苏州国际学院35人),招收非全日制学生30人(均在校本部就读)。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4人(校内推免),招收的14名推免生中在校本部学习的6人,在苏州国际学院学习的8人。

  一、专业介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国家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3年底决定设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之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与会计学学术性学位是规格不同的两种学位类型,会计硕士的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和质量标准等更突出职业要求,注重学术性和职业性的紧密结合。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参加推免生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及以前入学,且2013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报考非全日制学习的考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截至2013年9月1日)。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方可报考;
  (7)持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8)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9)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10)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3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