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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等文件要求,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2019年继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金融(风险管理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2、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3、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查。

  4、推免生接收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3.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免生如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察认可后,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

  三、申请方式、复试办法及要求

  1.申请方式

  1.1学院组织夏令营活动,作为选拔金融(风险管理方向)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唯一方式。申请人均需参加学院夏令营提前考核。

  1.2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校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

  2.复试办法及要求

  2.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考核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订本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按规定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2.2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与推免生报到、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复试安排一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2.3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按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

  2.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5)两封副教授(或相当)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信。

  2.5学院依据有关办法和规定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并做好复试记录。

  2.6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一般应在复试时加试专业课《金融学综合》,满分100分。

  四、组织接收

  1.已通过参加夏令营被学院提前考核并获得优胜资格的推免生,将由学院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

  2.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3.学院上报最终接受我院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逐级上报,最终的接收结果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确定。

  4.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推免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学院提出。

  五、其它事项

  (一)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二)研究生院将组织各院(系)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学校处分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四)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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