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介绍
法学院前身是2001年成立的政治与法律教学部,2006年更名为政法学院,2011年组建为法学院。学院设有法律、
法学院前身是2001年成立的政治与法律教学部,2006年更名为政法学院,2011年组建为法学院。学院设有法律、社会工作2个系;拥有1个校级法学研究所,1个独立法人机构“青岛汇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设有法学、社会工作2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24人,专任教师21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6人,讲师11人,博士、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19人,占总数的95.2%;具有港澳、海外教育背景的3人。学院还聘有兼任教师和兼职教授10余人。教师中有2人被聘为硕士生导师,多人分别兼任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青岛市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市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市地方立法研究会理事等社会兼职。
学院重视学科建设,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凝练,现已建成1个校级重点学科,2门校级精品课程,2门校级优秀课程,已经在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商法、法理学、国际商法5个方向积累了较强的实力,形成了知识产权特色的法学品牌专业和实践型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形成了一批较高水平的著作、教材和论文,承担了一批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
学院坚持人才培养质量是学院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着眼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的学生,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富有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学生,2005级年考研率为32%,就业率100%,考取公务员、选调生、司法干警、事业单位者占毕业生总数10%;2006级司考通过率为44%,考研率为41.4%,就业率为97%。
学院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学院加强了与国内、国际学术机构和办学单位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丰富学术资源,扩大学院在业界的影响;在开放办学、交换学生等领域加强与国外高校和香港城市大学的合作,2008年起,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合作实行交换生政策,双方每年互派学生进行为期半年的交流访学;每年向香港城市大学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学院与香港立法会合作,每年选派教师和学生到香港进行社会工作参观考察。
学院将秉承“尚法明理,博学力行”的院训,发扬“创新奋进,追求卓越”的理念,本着“办特色、重质量、不求大、力求精”的办学思路,以“厚基础、宽口径、有特色、高质量”为培养目标,注重特色发展和质量内涵的提升,不断提高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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