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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学院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领域)带头人等组成。工作小组由院长、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

  (二)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复试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成立几个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每个复试小组配备2名秘书(不参加评分)负责复试过程中网络技术服务、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三)机构职责

  1、学院工作小组负责按学校要求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1)按要求组织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2)负责制订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办法),经研究生处审定批准后及时向考生公布并组织实施;(3)加强对全体复试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掌握上级研究生招生政策要求和纪律、本单位实施办法、工作职责和操作规范;(4)负责组织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考核;(5)负责指导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招生复试的调剂选拔、专业课命题、试题上传、考试、阅卷、面试组织;(6)审核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7)及时公布考生及家长关注的复试方案、复试录取相关信息;(8)安排专人及时回复考生及家长在复试过程中的咨询或质疑。

  2、复试小组在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按照学校审核批准的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办法)组织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应严格遵守复试作息时间,复试期间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尽量减少出入复试场所;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复试小组秘书负责现场记录复试情况、考生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以备核查。

  (四)回避制度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的研究生复试,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1、130500设计学拟招生18人(含推免生4人,士兵计划1人)

  2、085500机械(专业学位,全日制)拟招生41人

  3、085500机械(专业学位,非全日制)拟招生16人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根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也就是说选择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毕业所获得的毕业证书中会标注“非全日制”字样。

  (四)由教育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五)非全日制的具体上课方式:

  由考生在复试时根据所在培养学院的要求进行选择,由培养学院审核确定:

  1、脱产上课: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起脱产上课学习。

  2、非脱产上课: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和培养学院安排的上课时间,由非全日制研究生选择合适时间和课程完成学习要求。

  考生在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后及学习期间不得更改“学习方式”。

  (六)全日制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及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按国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成绩优秀且上课方式为“脱产上课”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参加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

  (七)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和“上课方式”为脱产学习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

  四、复试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第一批次复试成绩要求

  为确保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进入复试环节,经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小组研究,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复试资格线,同一学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分数复试资格线;2020年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第一批次复试分数线分别为:

  (1)130500设计学总分347,单科(满分=100分)38,单科(满分>100分)57;

  (2)085500机械(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总分264,单科(满分=100分)37,单科(满分>100分)56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成绩要求满分500分的学科(专业)不低于190分,满分300分的不低于120分。

  2、第一批次复试差额比例

  第一志愿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3、第二批次及以后复试初试成绩要求及学术要求,以学校和学院按不同调剂复试批次发布的调剂公告要求为准。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复试前,各学院对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要采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综合比对有关数据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审查过程中,各学院必须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除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成绩单外还须提供:①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②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④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用于身份识别的考生手持身份证照片。⑥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最终被录取的考生,以上所有材料原件需妥善保存好,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籍(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4)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

  (5)《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

  以上所有材料请考生准备清晰扫描件或照片,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2、加分及资格审核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国家上述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独立对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审核,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方式采取“钉钉”网络远程复试(“腾讯会议”做为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见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2种考核形式。130500设计学、085500机械(专业学位<全日制>)和085500机械(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三种类型考生同时组织复试。

  复试主要包含如下几方面内容: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1)专业课笔试:创意设计(手绘)

  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设计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时间:1小时。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2门课程笔试题放在面试环节进行(设计概论和基础设计手绘,每门课程面试不低于20分钟),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每位学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⑴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①专业素质能力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②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

  a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情况,请重点标记设计类相关课程成绩;本人的主要课程作品、毕业设计等作品;

  b考生个人曾参与的最高等级国际、国内设计竞赛获奖证书。在校期间参加的科研活动及学术会议证明等。

  c个人代表性成果,主要提交在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其他成果。

  d人文素养。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将和专业面试同时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该科目成绩未达60分者,视为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的教师和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教师完成。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2)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函调的《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决定不予以录取。

  (4)学院考核时应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4、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放在面试环节进行)

  5、复试具体要求:

  (1)考试过程中不得查阅电子资料,考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

  (2)学院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面试考生随机分组及考生面试顺序。为确保复试“科学、合理、公正、公平”,避免复试期间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复试各项测试设立足量的题库和标准答案,试题难度适当,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回答问题。

  (3)复试试题(包括笔试科目试题和面试中随机问答试题和抽题问答试题等)及其评分参考(指南)等在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或本题面试启用前按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机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4)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①学院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利用远程复试系统,按要求组织好各面试与笔试环节。学院组织由相关老师参加的综合面试、阅卷、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均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符合标准化考场监控技术要求的场所进行,且保证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

  ②音像材料由复试小组组长、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在第一时间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处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签字密封后保存于学校保密室,任何人不得改动,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流程

  第一步:复试技术准备

  (1)考生按照学校和各学院有关要求提早配备复试电子设备,并做好相关软件安装和调试准备。

  (2)考生参照《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提前完成相应网络远程设备和软件的安装和调试。

  第二步:下载并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交费及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步:学院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复试,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复试。

  第四步:远程复试前的系统调试和身份验证。复试前考生按照要求调试好设备和网络远程复试软件系统,并按照规定进行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按指令进入考场页面。

  第五步:远程笔试

  考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和各学院在复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进行远程笔试。参加网络远程单独组织笔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完成相关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的考试和信息提交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相关工作,视为自动放弃该门课考试,并按零分处理。

  如确因网络原因,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未完成考试和信息提交工作,考生可申请一次“再次笔试”,经复试小组组长确认同意,经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再次笔试。

  第六步:远程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考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和各学院在复试实施细则有关远程面试要求进行远程面试。远程面试过程中,如确因网络原因或复试小组认为考生复试存在问题,考生可申请一次“再次面试”,经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考生再次面试。

  2、复试时间

  学院复试时间为5月18日~19日。

  (五)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调剂

  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等见附件《青岛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1、130500设计学调剂:调剂名额,以第一批次复试结束后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调剂名额为准,第二批次及以后复试差额比例为300%,并以此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人数。

  2、085500机械(专业学位,非全日制)调剂:调剂名额以第一批次复试结束后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调剂名额为准,第二复试批次及以后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200%,并以此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人数。

  六、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按权重相加之和: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

  其中: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即为复试笔试成绩。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是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7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30%

  其中: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085500机械(专业学位,全日制)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院085500机械(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可由考生申请、经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申请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申请调剂到我校085500机械(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且按照我校085500机械(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调剂要求进行调剂排序。

  (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方式

  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如下:

  1、不同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

  2、同一学科专业(领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分别排序。

  3、同一学科专业(领域)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分配名额和各学科专业(领域)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一志愿、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2、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考生录取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

  4、加试科目有成绩不合格。

  5、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他人替考、考试舞弊。

  6、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五)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发送后6个小时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递补拟录取。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1、落实学校招生主体责任。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负责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

  2、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考务管理等工作规定,进一步细化考前试卷保密的各项工作流程和关键环节和关键人物的管理,确保命题、系统登录、分发、施考、评卷等关键环节的安全保密、程严密。所有各环节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追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招生学院负责汇总本学院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信息,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负责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4、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责任追究制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的观念,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1、学校严格执行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进一步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检查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1)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学校纪委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4)学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5)对挑选二志愿校外调剂复试人选名单和复试录取过程中不讲原则、徇私舞弊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责任学院的责任。学校将缩减责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名额,取消相关责任人员的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巡视督查制度

  实行巡视督查制度。在复试过程中,监督检查组将深入各院系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包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和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对复试面试现场和笔试考场进行全程巡视,加强监管。

  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Email: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Email:yjshk@qut.edu.cn;

  (四)信息公示制度

  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和各学院要严格按规定及时做好研究生招生各项信息(包括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公开公示工作。

  1、复试名单公布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要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初试成绩等。

  2、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六)复议制度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检查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七)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所具备的复试功能和操作说明,见附件《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并通过学校和学院网站提前公布。

  (八)学校招生复试政策与国家有关文件发生冲突,以国家文件为准。

  (九)本方案由艺术与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备注:如果以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没有涉及到的复试录取内容,以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青岛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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