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理工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一)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统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加
一、基本原则
(一)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统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调剂、录取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五)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六)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七)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八)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由院长和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学院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领域)带头人等组成。
2.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严格落实上级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复试过程中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3、各学科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设立组长1名,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办事公正、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优秀教师组成,本学科(专业)导师原则上须参加本学科研究生复试。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应至少有1名专业英语熟练的老师负责考生外语听说能力的测试。工作小组同时为每个复试小组配备2名秘书(不参加评分)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二)理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具体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调剂工作办法,制订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提前在理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2.负责制定复试教师遴选办法,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复试教师一般由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按要求组织按学科领域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并确定组长1人;复试前将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学科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学院监察员名单和复试时间、地点报研究生处备案。
3.组织本学院复试过程中的远程笔试、远程面试命题、印制封装、考试和阅卷等工作。复试试题(包括笔试科目和面试中随机问答和抽题问答等)及其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按规定进行严格管理,确定两名专人共同负责,严防泄题、漏题,以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
4.按照教育部、山东省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复试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本学院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了解掌握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熟悉规则、明确工作纪律、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加强对全体复试工作人员管理监督。
5.负责组织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尤其是学籍学历的校验,复试前及时从调剂服务系统下载学籍学历校验数据。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
6.指导复试小组制定并实施考生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与实践实验能力考核、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7.负责组织开展生源调剂的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学科专业调剂基本要求,实时调整相应学科专业的生源缺额情况,利用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8.负责复核、计算各学科专业考生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按学校规定时间报送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9.负责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并对所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
10.负责将理学院复试小组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处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其它复试录取材料由学院自行保管以备查。
11.负责对复试考核试题、考核过程保密管理和监督;审核复试小组复试现场记录、复试结果;接受并配合学校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
12.负责协调本学院、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安排专人及时回复考生及家长在复试过程中的咨询或质疑,尤其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的考生给予必要解释和说明,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三)理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1.按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2.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3.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5.按照《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基本规范》,明确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评分标准、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6.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
7.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做好复试成绩评定、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并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
三、招收研究生类型
本学院招收研究生均为学术型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3年,招生专业与计划如下表所示。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及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推免生录取人数 |
实际计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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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计划 |
士兵专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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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0力学 01矿山与地下工程力学 02岩土力学与海洋岩土工程 03基础力学与力学交叉 04渗流力学及其应用 |
20 |
0 |
20 |
0 |
复试笔试:工程力学。 |
070104应用数学 01数学与海洋信息交叉 02 微分方程 03数学物理 |
5 |
0 |
5 |
0 |
复试笔试:方向01和02专业综合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近世代数、复变函数)。方向03量子力学。 |
四、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1)一志愿考生只要符合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均可参加复试。
(2)为提高生源质量,学院在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超过招生计划200%的相关学科专业接受全日制硕士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校外考生调剂除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外,还须满足学院对各学科专业调剂选拔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学术要求,详细要求以学校和学院按不同调剂复试批次发布的调剂公告要求为准。
2、复试比例
第一批次(一志愿考生)复试实行等额复试。
第二批及以后复试(调剂考生)采用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为20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要采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综合比对有关数据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审查过程中,各学院必须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除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成绩单外还须提供:①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②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④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⑤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后,由复查人和工作小组负责人在复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
(3)学籍(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4)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或jpg格式)。
(5)《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用于身份识别的考生手持身份证照片。
(7)最终被录取的考生,以上所有材料原件需妥善保存好,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后,由复查人和工作小组负责人在复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
以上所有材料请考生准备清晰扫描件或照片,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提交上述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2、加分及资格审核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国家上述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独立对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审核,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为阿里钉钉,备用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须提前熟悉平台的使用方法。复试主要包含如下几方面内容:
1、笔试:专业课、同等学力加试(力学专业考生请自带计算器)。
因受疫情影响,对2020年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相关规定内容作一定调整,采取与面试混合进行笔试的方式,每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课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考试科目以《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考生现场抽笔试题,口头回答,占复试总成绩的30%。
(2)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50%)。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每生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基本内容如下: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情况。
②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成绩证明等。
③个人代表性成果或作品: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其他成果;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2)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测试考生对本学科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②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考察本学科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④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向和学习计划。
⑤考察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面试试题命制等相关工作由各学院负责,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所有命题人员均须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
(4)在面试过程中如遇到网络信号不畅、考生连续回答不上问题等特殊情况,复试小组可视情况掌握考生复试时间。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与专业面试同时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该科目成绩未达60分者,视为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函调的《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决定不予以录取。
(4)学院考核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5、复试具体要求
(1)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为确保复试“统一、合理、公正、公平”,避免复试期间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复试各项测试设立足量的题库和评分参考,试题难度适当。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员要具备较高的英语听说能力或有海外学习交流经历的教师。
(3)为优化生源结构,吸引更多的外省、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要对校外和校内、省外和省内考生一视同仁。
(4)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专业面试成绩按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其他成绩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5)学院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指派专人做好试题的命制、系统登录、交接、保管等工作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考评教师、工作人员都应签订保密协议书,认真、严格地执行相关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6)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7)复试试卷评阅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评卷统分客观准确。
(8)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①学院负责组织的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利用远程复试系统,按要求组织好。学院组织由相关老师参加的综合面试、阅卷、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均需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符合标准化考场监控技术要求的场所进行,且保证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
②音像材料由复试小组组长、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在第一时间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研究生处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签字密封后保存于学校保密室,任何人不得改动,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9)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考生咨询服务。学校和学院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咨询邮箱和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电话等方式,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向考生宣传解读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及时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流程
第一步:复试技术准备
(1)远程复试,考生需要采用双机位,其中前机位为【主机位】,使用钉钉,侧后机位为【辅机位】,使用腾讯会议。考生需要提前用提交复试材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和腾讯会议账号。
(2)考生参照《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提前完成相应网络远程设备和钉钉软件的安装和调试。
第二步:下载并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交费及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步:学院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交远程复试系统的附加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复试,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复试。
第四步:远程复试前的系统调试和身份验证。复试前考生按照要求调试好设备和网络远程复试软件系统,并按照规定进行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按指令进入考场页面。
第五步:远程笔试
考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和学院在复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进行远程笔试。远程笔试过程中,如确因网络原因,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未完成考试和信息提交工作,考生可申请一次“再次笔试”,经复试小组组长确认同意,经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再次笔试。
第六步:远程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考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和学院在复试实施细则有关远程面试要求进行远程面试。远程面试过程中,如确因网络原因或复试小组认为考生复试存在问题,考生可申请一次“再次面试”,经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考生再次面试。
2、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调剂考生复试在5月20日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调剂
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等见附件《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与《青岛理工大学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六、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7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2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名方式
1、考生录取总成绩分学科(专业)排名。
2、同一学科(类别)、同一专业(领域)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60分)。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60分)。
5、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他人替考、考试舞弊。
6、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1、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分配名额和各学科专业(领域)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一志愿、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2、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考生录取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
(五)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发送后6个小时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递补拟录取。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1、落实学校招生主体责任。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负责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
2、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考务管理等工作规定,进一步细化考前试卷保密的各项工作流程和关键环节和关键人物的管理,确保命题、系统登录、分发、施考、评卷等关键环节的安全保密、全程严密。所有各环节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追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学院负责汇总本学院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信息,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负责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4、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责任追究制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的观念,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1、学校严格执行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进一步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学院研究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检查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1)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学校纪委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4)学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5)对挑选校外调剂复试人选名单和复试录取过程中不讲原则、徇私舞弊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责任学院的责任。学校将缩减责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名额,取消相关责任人员的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巡视督查制度
实行巡视督查制度。在复试过程中,监督检查组将深入各院系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包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和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对复试面试现场和笔试考场进行全程巡视,加强监管。
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Email: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Email:yjshk@qut.edu.cn;
(四)信息公示制度
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和各学院要严格按规定及时做好研究生招生各项信息(包括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公开公示工作。
1、复试名单公布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要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初试成绩等。
2、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六)复议制度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检查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七)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所具备的复试功能和操作说明,见附件《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并通过学校和学院网站提前公布。
(八)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邮箱:64549957@qq.com
青岛理工大学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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