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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研究生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主要环节,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和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加大复试的权重,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医学类复试办法祥见《青海大学医学院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领导与管理

  1、成立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格日力(副校长)

  副组长:魏登邦  杜德志  张永成  刘书杰  周青平  唐道城  胡夏嵩  许生成

  组员:各招生导师、 研究生部工作人员、各学位点秘书

  2、复试工作在复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复试前加强对参加复试人员的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复试质量,对复试结果负责。

  3、校研究生部根据当年度国家公布的参考录取分数线与考生考试的实际情况,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确定复试标准,拟定复试名单,经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各培养单位依据本办法实施考生复试工作。

  4、各硕士点要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制订出具体要求和办法,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生的考生同时复试。

  ①4月20日报到,校验复试证件和材料;

  ②21日上午进行考生体检(空腹体检);

  ③21日下午2:30参加《英语听力》测试;

  ④22日上午9:00持个人《身份证》、《考研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科目的笔试;

  ⑤22日下午2:00在各学位点进行专业面试。详见专业面试安排(报到后发放)。

  三、复试名额、形式及比例

  1、凡符合复试标准的考生都应参加复试。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的比例根据当年度生源情况及符合复试标准的考生数量确定(以本次录取人数的120%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人数)。

  2、专业课复试主要以笔试、面试为主,其中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卷面总分100,占复试总成绩的60%。专业面试由学位点导师主持,面试时间为15—3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分,复试成绩和评语应当场给出,并做好签名和记录,面试结束后将《面试考核表》交研究生部统计存档;

  3、按教育部规定,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进行“英语听力”占复试总成绩的20%、“英语口语测试”占复试总成绩10%的英语能力测试。

  四、考生提交材料及审核

  1、考生提交材料

  为做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请考生务必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及时参加复试,并在复试前提交以下材料:

  ①《青海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鉴定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党支部给予的,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②调剂考生须转交原报考单位的考研资料:考生本人的《考研成绩单》、《准考证》、申请我校的《青海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申请调剂表》,并交验学历证书;

  ③考生在校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复试材料审核

  在报到时由研究生部,根据报考志愿和复试名单,仔细核查拟复试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考研成绩单》、《申请调剂表》、学历证书原件(往届),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前必须查验其身份证原件、户口和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属实后,根据本专业要求和事先确定复试内容进行复试。

  五、网上调剂

  考生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调剂志愿后,考生要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已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要按照招生单位的调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在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被招生单位设成“待录取”标记;考生要在招生单位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招生单位可随时解除“待录取”标记。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该招生单位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同意其他单位“待录取”。调剂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为加强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在正常科目复试外,应加试与初试科目不同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试题难易程度应达到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总分为100分,成绩必须及格,加试试卷须交回研究生部存档。

  七、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结束后,各专业复试成绩按照以下权重求和统计排序: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60%+专业面试+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

  2、复试后总分权重=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八、录取

  复试合格的考生,经学校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青海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报国家教育部批复后,寄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九、其他

  根据2010年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结合下达的招生规模确定复试专业名单,对达到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要求的考生(已确认参加复试信息和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的考生),我们将于4月15日在网上公布复试名单,不再寄发书面通知书,请考生及时参加复试;对没有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学校将不再进行任何通知,希望考生周知。

  十、联系方式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

  单    位:青海大学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810016

  网    址:www.qhu.edu.cn

  信    箱:qhdxyjs2@163.com

  联系电话:0971-5310695

  联 系 人:魏登邦 陈玉福

青海大学研究生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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