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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海民族大学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青海民族大学是我省最早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高校,迄今有30多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历史,积累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2007年我校被教育部批准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单位,成为青藏高原地区唯一一所开展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类别的高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精神,2013年我校招收175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法律硕士75名、工商管理硕士50名、公共管理硕士50名。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法律硕士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法律硕士招生计划的20%)。
  (二)工商管理硕士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三)公共管理硕士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公共管理硕士招生计划的20%)。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省教育厅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请浏览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缴纳报名费、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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