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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海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青海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青招委办〔2020〕12号)精神,按照《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我校2020年研究生复试全部采用ZOOM平台线上开展远程复试,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统一思想认识,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线上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组织领导,负责全校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协调,审批录取名单等工作。

  学院复试工作组设组长1名,一般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小组共同实施对考生的外语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等考核。复试小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日期:6月7日全天。

  (二)复试工作流程:

  1.各学院、研究生院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确认;

  2.学生按要求完成线上面试;

  3.如网络、设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作答中断,需要重新抽题并作答;遇考生画面卡顿时间超过2分钟则终止其考试将其提交至考生秘书组再次排考;

  4.复试全程考生秘书、面试秘书及专家均防控考生作弊,留存视频、文字归档备查。

  (三)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均以远程在线面试形式进行。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4个专业学位考生须加考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科目测试,在专业课测试环节加考。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参加加试外,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均须加试,科目考核范围应至少含有该专业两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内容。

  1.外语测试:包括听说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测试:专家宣读题目,考生现场口头作答,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仅供录取时参考。

  四、总成绩计算和录取

  (一)考生复试成绩包括外语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之和,部分专业学位考生有政治理论测试,需加入总成绩;以上科目单科满分为100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以上科目记分规程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科成绩之和然后取算术平均值,成绩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拟录取名单按各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初试占60%,复试占40%;各科成绩所占百分比详见成绩汇总表(附件1、2)。

  (四)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

  (五)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六)录取名单实行公示制。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确有异议的,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体检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3.拟录取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者;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能按时提交材料者;

  6.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不予录取的其他情形。

  五、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内容应包含五官、内外科、心电图、胸部透视、肝功六项等内容。体检报告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体检结果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申诉渠道

  (一)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971—8237294

  (二)校纪委  0971—8804617

  (三)咨询及申诉邮箱:yz10748@126.com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青海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精神经请示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后执行。

  附件:1.考生成绩汇总表(不含MBA、MPA、MTA、MPAcc)

  2.考生成绩汇总表(MBA、MPA、MTA、MPAcc)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日

  附件1.

  考生成绩汇总表

  (不含MBA、MPA、MTA、MPAcc)

  学院名称(盖章):                    专业名称:

  说明:1、初试加权成绩=初试成绩÷5×60%。

  2、复试加权成绩=15%专业课笔试+15%综合面试+10%外语成绩。

  3、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

  4、复试各科成绩均按百分制登记,取整数。

  5、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学院意见一栏填写“建议录取”或“不予录取”字样。

  附件2.

  考生成绩汇总表

  (MBA、MPA、MTA、MPAcc)

  学院名称(盖章):                  专业名称:

  说明:1、初试加权成绩=初试成绩÷3×60%。

  2、复试加权成绩=15%专业课笔试+15%综合面试+5%外语成绩+5%政治理论成绩。

  3、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

  4、复试各科成绩均按百分制登记,取整数。

  5、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学院意见一栏填写“建议录取”或“不予录取”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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