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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曲阜师范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和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曲阜师范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和《曲阜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现将我校202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和接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和服务方式

  从我校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生中选拔优秀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3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任教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1年,按照培养学校要求完成学业,毕业时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省属公费师范生,须同时履行《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在脱产集中学习1年后,继续在定向就业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累计完成6年服务年限。

  二、推荐人选、推荐名额和就业去向

  (一)推荐人选条件和范围。“硕师计划”研究生推荐对象为我校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推荐人选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须排在同专业前20%,报名不足的专业可扩大至30%,但需推荐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可按时取得学历学位。

  (二)推荐名额及就业去向。教育部下达我校的“硕师计划”推荐名额为25个,接收名额25个,我校“硕师计划”推免生全部定向推荐到我校教育硕士相关领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推荐人选为省属公费师范生的安排到原签约定向就业市。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推荐及教育行政部门考核

  1.学院公示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和相关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范畴。在体育成绩及格的前提下选择以下课程模块进行计算:师范类学生计算在内的课程包括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政治英语类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限选课。

  各学院如有不同于学校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要求的,需提前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再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2.学院组织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3.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包括教育及专业基础知识问答和说课,并给出面试成绩;在给出面试成绩时,应考虑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的获奖情况。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最终排名。

  4.学院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拟推免学生名单须公示3天。学院将平均学分绩点在推荐范围内而未被推荐上的学生及原因汇总到《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附件3)中,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本人要签字确认。

  5.学院组织拟推免学生填写《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附件4),并将拟推免学生汇总到《曲阜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2020年山东省“硕师计划”推免人员名单》(附件5)中,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学校根据学院推荐顺序和推荐名额确定最终的推免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7.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正式教师聘用程序对具有“硕师计划”资格推免生进行考核和面试,与成绩合格者签订《“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附件6)。在与学生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服务期(原则上应为3年及以上;公费师范生应为6年)。未签订合同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接收工作

  我校对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考生进行复试(含面试),通过复试的考生取得“硕师计划”研究生录取资格。

  四、日程安排

  (一)报名推荐及教育行政部门考核阶段

  1.9月11日前,学院公示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和相关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2.9月11日,学院组织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3.9月12—16日,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面试、确定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

  4.9月17日12:00前,学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推免学生名单。

  5.9月17日,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

  6.9月18日—22日,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正式教师聘用程序对具有“硕师计划”资格推免生进行考核和面试,与成绩合格者签订《“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附件6)。

  7.9月22日,通过上级部门审核的推免生网上注册。

  8.9月28日,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二)接收复试阶段

  1.9月23日,各学院制定本院接收“硕师计划”推荐免试生复试方案,复试方案和专家复试组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9月27日前,完成接收“硕师计划”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并将相关成绩和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9月28日起,学校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硕师计划”推荐免试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其他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目录查询、信息注册、报考备案、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免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和备案的推免生录取名单一律无效。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硕师计划”工作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声誉。各学院要严格按本办法和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对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设立举报电话:************,************。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刘宪伟,联系电话:************。

  附件:硕师计划相关附件材料.rar

  研究生处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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