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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法律(非法学)


  代码:035101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授权级别:硕士
  法律硕士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法学基本原理,能够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精通企业法律实务,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培养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青岛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开设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三个培养方向,着力打造半岛地区最具影响力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使培养出来的法律硕士具有鲜明的企业法律实务特点。
  1983年,我校就开始招收法律专业学生,目前已拥有法学等5个法学类本科专业;拥有诉讼法学、法律史、法医学,以及国际关系、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工商管理等一大批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紧密相关的硕士点。目前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教育部等一批重点课题,并取得了一批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目前,我校从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的教师共41人,其中专任教师29人,11名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单位,在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等领域的资深法律职业者担任兼职教师。12门必修课程的任课教师中,具有教授职称的9人,任课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者达16人,绝大部分教师具有10年以上理论教学经验,部分教师有担任法官、检察官的经历,68%的教师通过担任律师、仲裁员、奥运会帆船测试赛法律预案组的专家成员,政府、企业、社区的法律顾问、咨询顾问,以及在法学院的法律服务中心、物证技术鉴定所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获得了丰富的法律职业经验,30%的教师有在国外相关领域进行学习和研究的经历,部分教师参加了中美劳动合作项目等国际项目的合作研究。
  经过多年建设,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条件已经成熟:拥有符合教学要求的多媒体教室、模拟法庭、专业工具书、专著和案例材料,以及满足培养需要的各类专业期刊,配有可方便使用校园网的设施,教学条件优良。
  此外,我校还具有自己的优势和特色,可以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提供良好的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条件:拥有山东省高校文科类唯一的省“十一五”重点实验室——物证技术实验室;拥有山东省高校第一家司法鉴定机构——青岛青大司法鉴定所;拥有众多实习基地。
  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学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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