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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法学院简介


  青岛大学法学院有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公安学四个一级学科,集教学、科研、教育合作、社会服务等于一体,学科综合、师资强势、学生优秀、秉承传统、锐意改革,现已跻身于省内著名法学院之列。

  青岛大学于1982年始招法学专业专科生,1989年始招外事管理专业本科生,1989年始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0年始招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随本科目录调整,陆续招收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工作、边防管理五个专业本科生。

  2000年12月,青岛大学法学院成立,2001年5月30日,时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赵志浩同志,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张惠来同志为法学院揭牌,展开法学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页。

  2001年始招国际关系专业硕士研究生,2004年始招诉讼法学、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2007年始招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8年始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硕士研究生,并参与法医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教学工作。2010年,法学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权获得批准,该学科下10个专业可以进行硕士研究生教学,为法学院学科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院现有教职工75名,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5人;现有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二学历本科生2500余人。学院有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100余人,在职法律硕士180人。

  学院现有法律系、国际关系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社会学系和边防管理等五个教学系。有青岛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政治学和国际关系学院;有山东省世界经济研究基地东北亚研究中心、青岛大学日本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韩国研究中心和太平洋研究中心;是青岛市国际关系学会、行为法学会、民商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的会长单位;有资料室、模拟法庭、物证实验室、社会工作实验室和《法苑报》编辑部。

  学院现有山东省重点学科“中外政治制度”(2008年教育厅批准),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司法物证技术应用实验室”(2008年教育厅批准)。

  学院本科教学水平被教育部评估为优秀。在一、二年级搭建了专业教学平台,实施了“二部制”教学制度,充分体现了宽口径、厚基础,培养外向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办学方针。学院坚持“学生为本、教师为本和教学为本”的办学理念,本科学生的考研率、考干率、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就业率不断攀升,领省内其他高校之先。山东省特色课程2门,山东省教材二等奖1项,青岛大学特色、优秀课程4门,教学名师2人,特聘教授6人。

  学院充分发挥改革优势和制度优势,提前完成“十五规划” 和“十一五规划”,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以学科建设为主导,教学、科研并重,取得优异成绩。2002年、2003年、2005年和2008年先后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7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省部级项目11项。每年平均出版专著和教材4—5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先后获得省社科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青岛市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

  学院是青岛大学实施校院关系和人事改革的改革试点单位,第一个召开教代会,建立科学民主管理制度,在实践中塑造守正、积极、创新、特色的基层学院榜样。学院党、政、团、学生等各项工作都不断地推陈出新、严谨从事,以优异的成绩走在学校各项工作的前列。

  学院着力于内部积极的科研政策和外部广泛的学术交流,大力提升学院的学术地位和知名度。邀请了数十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学院讲学;召开了数十期国内外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学术研讨会,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良好的影响。

  学院的发展和法学教育事业也得到社会各界大力的支持,在法学院相继实施了“德衡律师奖学金”、“琴岛律师奖教金”、“欧蜀华教育助学金”等助学、助教项目。

  学院继续教育资源丰富,在硕士研究生、法学本科、专科等层次可授予法学硕士、学士学位和法律硕士学位(JM)。其中,经济法本科和法律本科是山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主考的专业,经济法本科是山东省学分制改革试点院校。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形式多样,与美国加州长滩大学等国外高校签署了联合办学协议。学院立足于服务社会、回报社会,与青岛市及省内部分地区政法系统和政府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学院有学有所长的兼职律师和社会工作者,有热心社会的学生志愿者队伍,他们的有效务实工作使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优势互补、提高了学院的社会知名美誉度。

  青岛大学法学院正在沿着“十二五发展规划”,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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