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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05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青岛大学是一所具有丰厚文化底蕴和浓郁时代气息的综合大学。学校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浮山脚下,依山傍海,风景秀美。青岛大学的MPA教育立足山东半岛,面向全国,为地方服务,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6号)精神和要求,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在职人员报考青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招生名额:80人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2005年7月中、下旬。报考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山东省考生可登陆山东省学位办http://www.kyxw.sdpec.edu.cn查阅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现场报名。2005年7月28日至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网上报名编号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可在青岛大学报名点(青岛大学校中心区东7教)参加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考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将于7月1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5.html)向社会公布各省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自审。考生根据所报考学位类别报考条件,在规定网报时间内登陆“学位中心”主页http:// www.cdgdc.edu.cn/scb.zip或我校研究生处主页http:// grad.qdu.edu.cn下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仔细填写后,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按照要求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二)学校审核。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条件的审查,我校统一在复试录取前进行。届时每位考生应将审核盖章的资格审核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一并交学校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如果因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英语、管理学、行政学四门,均为全国联考。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综合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5年10月22日、23日。 其中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8:30—11:30,英语为10月22日14:30—17:00,管理学为10月23日8:30—11:30,行政学为10月23日14:30—17:30,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

  政治理论考试及综合面试时间暂定为2005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待联考后另行通知。

  六、联考辅导

  联考辅导资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2005年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年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资料辅导等事宜请咨询青岛大学MPA教育中心。

  七、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及招生单位培养条件等,择优录取。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八、培养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和青岛大学的特色优势,2005年青岛大学MPA的培养方向拟设为政府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城市管理、电子政务、非政府组织管理五个方向。

  青岛大学MPA培养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为二至四年。采取半脱产和在职攻读的非全日制培养形式。

  公共管理硕士生须交纳学费(含论文指导及答辩费)人民币三万元。可以一次交清,也可以在培养期间分年度缴纳。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青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十、招生咨询

  青岛大学MPA教育中心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东1教 邮编:266071

  电话:(0532)85950859

  电子信箱:MPA@qdu.edu.cn青岛大学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东7教 邮编:266071

  电话:(0532)8595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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