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山东研招网 > 青岛大学 > 招生简章

青岛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六、考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9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五)复试:根据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等情况,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时各专业将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测试。复试方案另行通知。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一、其他
  1.奖助体系
  除定向、委培生外,所有学生均享受普通奖学金。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我校提供了学习优秀奖学金(包括光华奖学金、鲁光奖学金、青啤奖学金、日本三菱商事奖学金及日本医疗服务集团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包括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优秀学位论文奖、科技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等)。同时,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对预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的选题提供经费支持。
  我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研究生可申请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津贴不低于300元/月;对于特困学生,按国家政策规定,学校帮助办理助学贷款。
  2.学制
  学术型学位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允许修业年限2—6年;专业学位中工程硕士、教育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金融硕士、保险硕士、翻译硕士、旅游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年。专业学位中其余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3.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为公费。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的定向考生只能录取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具体情况咨询各个学院(中心)。其余公费。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954377
  传真:*************
  E-mail :yzb@qdu.edu.cn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
  青岛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青岛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青岛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相关专题: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2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