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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汉语言文字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在对外汉语教学方面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两门外语,能胜任外国留学生的汉语教学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三年。

  三、学分
  总学分不低于42。其中课程学习38学分,教学实习4学分

  四、课程设置
  (一)必修课(公共必修课9学分,专业必修课19学分,共28学分)
  政治(5学分)
  第一外语(4学分)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4学分)
  汉语语言要素教学(上)(3学分)
  汉语语言要素教学(下)(3学分)
  第二语言习得导论(2学分)
  文化与跨文化交际(2学分)
  第二语言评估与测试(2学分)
  第二语言研究方法与设计(3学分)
  (二)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具体排课视当时学期课程及相关任课老师情况而定)
  汉语语言学导论(2学分,本科非汉语言文字学或对外汉语教学者必选,本科为汉语言文字学或对外汉语教学者不选)
  对外汉语教学理论与实践(3学分)
  对外汉语教学语法研究(2学分)
  对外汉语教材编写研究(2学分)
  第二语言教学理论研讨(2学分)
  语言教学论著选读(2学分,导师负责)
  对外汉语教学专题研究(2学分)
  现代化技术与语言教学(2学分)
  语言学习词典编纂研究(2学分)
  第二语言学习理论(2学分)
  应用语言学(2学分)
  专业英语(2学分)
  根据研究方向的需要,经导师同意,可选其他院系的课程,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门。
  自外校考入的学生以及大学本科未修过以下课程的学生(含外国留学生)等须补修以下本科生课程,补修可采取旁听、自修等方式进行,不计学分。
  现代汉语 (中文系课)
  古代汉语 (中文系课)
  语言学概论 (中文系课)

  五、教学实习
  二年级第一学期起可参加留学生教学工作,达到60学时教学工作量,计4学分。
教学实习两周后结束后须提交实习报告,内容包括:教学计划、完整一课书的教案、试题一份、对教学的反思和导师评语。其中对教学的反思应写成3000-4000字的小论文,这是实习报告的主体部分。这几部分材料装订成册后交到研究生教研室,方可得到实习的学分。

  六、学位论文
  研究生在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前(6月份)分导师,采取学生填报研究志愿,师生双向选择、学院调控的办法进行。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选题、开题、撰写、申请论文答辩、获准参加论文答辩等完整环节和过程,独立完成自己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格式、规范、学术水平等要求,应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位论文开题在二年级末或三年级初举行,学位论文答辩按学校规定统一安排,基本上在每年的5月底举行。

  七、 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全面审查合格,符合毕业证书颁发条件者,颁发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全面审查合格,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院系审查,报校学位分委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文学硕士学位。

  【导师队伍】
  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对外汉语教学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在入学一年后(每年5月份)分导师,导师分配采取学生填报志愿、师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指导教师由我院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担任,相关教师情况详见“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网站•学院简介•师资队伍”(http://hanyu.pku.edu.cn/ChPeople.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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