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备考:考研专业课之北京大学法学专业(九)
简述我国的行政区划制度。 答:行政区划制度即行政区域划分制度,属于国家结构形式的具体化范畴,它是指
简述我国的行政区划制度。
答:行政区划制度即行政区域划分制度,属于国家结构形式的具体化范畴,它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将一国主权范围之内的空间领域(主要指本土、内海和岛屿)划分为大小不同、层级各异的地方行政组成单元,并设立相应地方国家机关的国家制度。
我国根据人民主权原则、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原则、便于经济建设和巩固国防需要相统一原则、兼顾行政效率和发挥地方自主权原则等,将我国的行政单元划分为一般行政单元、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三类,其中,一般行政单元包括省、直辖市、市、县、市辖区、乡、民族乡、镇;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盟)、自治县(旗);特别行政区包括香港和澳门。我国现有的行政区划大体为三级制,即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县级(县、自治县、旗、县级市)、乡镇级(乡、民族乡、镇)。有的省、自治区下设地级市、自治州(盟),州、市又下设自治县、县、县级市、市辖区,自治县、县、县级市、市辖区又下设乡、民族乡、镇,这实际上采用了四级制。至于有些省、自治区下设的行政公署(即专区),有些县、自治县下设的区(公所),市辖区下设的街道,等都只是所设置行政单元的派出机构,而非独立的地方行政单元,村委会、居委会不属于地方行政区划的范畴,而只能看作是群众的基层自治单位。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区划的划分与变更须经过以下法定程序:省级行政单元的建置由全国人大批准;省级行政单元的行政区划、州市县级的建置和行政区划由国务院批准;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行政区划由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民族自治地方的界线需要变动时,由上级机关的有关部门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充分协商,报请国务院批准。
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是因为: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能够便利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利,能够便利人民群众经常经过这样的政治组织参加国家的管理,从而得以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显然,如果没有一种适宜的政治制度使人民群众能够很好地动员和组织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我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在普选的基础上产生的,从这样的选举中产生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能够充分代表人民的意志,所以这是具有高度民主性质的人民代表机关。第二、我们国家有很多制度,如婚姻制度、税收制度、司法制度、军制、学制等等,但这些制度都只能表示我们政治生活的一面,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制才能代表我们政治生活的全面,才能表示我们政治力量的源泉。第三、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革命直接创造出来的,不是依靠从前任何法律而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一经宣告成立,它就可以创造各种制度和法律,而其他任何制度必须经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或它所授权的机关批准,才能生效。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全面表现了我国的阶级本质,是我国国家机构得以建立健全和国家政治生活得以全面展开的基础,是其他政治制度的核心,而且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宜于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尽管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历史上走过一段曲折的发展过程,这一制度本身还在不断健全和完善,它的巨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但历史经验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极大的优越性,是适宜于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第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中国的国情,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便于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它是中国各族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的政权建设实践中创立的,是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因此最适合中国国情,也最有利于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
第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从制度上保证了我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权利。由于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由选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各级人大代表必须对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他们监督,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人大代表必须深入选民了解他们的意愿,汇报自己的工作。
第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集中统一的行使国家权力。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便于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第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能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又能保证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
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
答:我国国家政权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一种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制度,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它是社会主义民主制的最本质的体现,也是我国国家机关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集思广益,把对中央和地方的问题决定、对中央和地方的事务的管理和处置深深扎根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上,才能使做出的决定和处理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利益,才能使错误不发生或少发生。同时,我们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领导人民前进、保卫人民利益的,所以行使人民委托的权利也必须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有了集中,才能统一号令,统一指挥,使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为共同的目标前进。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一国家性质决定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一个单一制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这一国家的结构形式的特点就是国家和人民、整体和部分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而有可能发扬民主,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也有可能实行集中,统一人民的意见和要求。根据我国宪法、法律的规定及其政治实践,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三,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第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合议制的集体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在讨论和决定问题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试比较国家结构形式同政权组织形式的区别。
答:两者关系密切,都是国家形式的组成部分。国家结构形式所体现的是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实质是一种权力关系,即职权划分的关系。国家结构形式着重于表现政权体系的纵的方面,即同领土结构相适应的上下间的关系;而政权组织形式则着重于表现政权体系的横的方面,即权力机关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间的关系,权力机关同人民群众间的关系。国家政权就是通过这两种形式表现出来的,国家政权如果离开这两种形式也就无法实现它的职能。
概述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
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容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中,代表工人阶级即无产阶级的政党中国共产党邀请其他政党参与执政,共同管理国家事务。它根源于我国的国家性质即以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具体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居于国家政权的领导地位,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同共产党合作的参政党。但这种合作以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它的主要特点是:在性质上,它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制和多党制,也区别于某些西方国家多党制下的一党长期独立执政的政党制度;在形式上,它有别于前苏联、罗马尼亚、匈牙利等原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制。
我国宪法对土地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土地所有权方面,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在土地利用方面,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爱国统一战线的性质、任务和重要作用是什么?
答: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爱国统一战线在本质上仍然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而实际上也还包含着两个联盟:一个是由大陆范围内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这个联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另一个是广泛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凡是赞成祖国统一的,都是统一战线团结的对象。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第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第二,完成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第三,为维护世界和平作出新的贡献。统一战线对于中国革命和建设具有特别的重要性。毛泽东在总结民主革命的历史经验时指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
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根本任务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一起抓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方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培育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要求的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努力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集体主义为原则。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是坚持集体主义观念的核心问题。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并不是抹煞和否定个人利益的集体主义;相反,它充分肯定个人利益的合理性,但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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