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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2013研究生复试通知及名单


  一、复试时间、地点、名单
  时间:3月19日全天、20日上午
  地点:北京大学本部二教524

  名单:
  3月19日

考生编号 姓名   专业 复试时间
100013013470403 史抒鑫 ShiShuxin 法律硕士(非法学) 9:00am-9:20am
100013013471269 刘建 LiuJian 法律硕士(非法学) 9:20am-9:40am
100013013471292 徐文嫣 XuWenyan 法律硕士(非法学) 9:40am-10:00am
100013013471296 张洞天 ZhangDongtian 法律硕士(法学) 10:00am-10:20am
100013013471288 彭小珊 PengXiaoshan 法律硕士(非法学) 10:20am-10:40am
100013013470406 王腾 WangTe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10:40am-11:00am
100013013471263 叶楠 YeNan 法律硕士(非法学) 11:00am-11:20am
100013013471273 崔璨 CuiCan 法律硕士(非法学) 11:20am-11:40am
100013013471276 牟洺锐 MouMingrui 法律硕士(非法学) 11:40am-12:00pm
100013013471279 崔绍瑄 CuiShaoxuan 法律硕士(非法学) 14:00pm-14:20pm
100013013471284 梁晨 LiangChen 法律硕士(非法学) 14:20pm-14:40pm
100013013471266 孙斌 SunBin 法律硕士(非法学) 14:40pm-15:00pm
100013013471274 张双 ZhangShua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15:00pm-15:20pm
100013013470401 刘婧 LiuJi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15:20pm-15:40pm
100013013471257 包鹏巍 BaoPengwei 法律硕士(非法学) 15:40pm-16:00pm
100013013471310 李元坤 LiYuankun 法律硕士(法学) 16:00pm-16:20pm
100013013471294 张燕 ZhangYan 法律硕士(非法学) 16:20pm-16:40pm
100013013471275 谭恒 TanHe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16:40pm-17:00pm

  3月20日

100013013471283 陈晓定 ChenXiaodi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9:00am-9:20am
100013013470411 姜婧姝 JiangJingshu 法律硕士(法学) 9:20am-9:40am
100013013470404 孙娟姗 SunJuanshan 法律硕士(非法学) 9:40am-10:00am
100013013470400 梁爽 LiangShua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SHP
100013013471304 姚植洪 YaoZhihong 法律硕士(法学) SHP

  注:“SHP"即指参加我院夏令营提前面试同学,不需再次参加此次复试。
  
  二、具体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面试;
  2.复试内容:复试主要使用语言为英语,主要考察学生的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及对法律职业的认识及法律职业素质的体现。
  3.复试时间要求:请考生按复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复试地点,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4.复试具体程序:复试学生轮流面试,每次一人。  
  5.外语听力考试:外语听力考试时间为3月17日下午2:00—2:30,考生于1:45入场,1:55停止入场;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外语听力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计入复试成绩中。   
  6.LSAT-STL考试:3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根据北京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考生请与复试时携带复试费100元交与相关工作老师。考试请务必将考生的调查信息表(见附件)于3月15日前发送电子版至admission@stl.pku.edu.cn,并填写详细地址方便我们邮寄录取通知书。
  (1)请提交《报名登记表》(登录北大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pku.edu.cn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正式中、英文成绩单(中文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请再准备英文成绩单3份,可根据中文版翻译)以及其他能证明自己的学习科研材料;
  (3)中、英文个人陈述(在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网页下载,其中英文陈述3份);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5)中、英文简历(其中英文简历3份)。
  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的原件(学科不限)。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6.未到我校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
  
  四、录取
  1.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及格的考生,按照初试和复试后的总成绩名次依次录取。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生的总成绩包括三部分,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外语听力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外语听力成绩(换算成3分制)
  3.2013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在我院主页上公布。
  4.调剂录取:对于达到当年教育部规定的全国复试分数线、但不能参加我院复试者,或参加我院复试后不能被录取者,可以向外院校调剂。调剂考生可从3月下旬起,持接收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和报名材料(须填写初试成绩),联系我院办理转档手续。
  5.调档政审:拟录取考生的政审工作约在5月中旬进行。
  6.体检:新生须在开学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其他
  1.有关学费、奖学金、住宿及培养方面的事宜,请参阅2013年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及北京大学相关规定;
  2.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的法律硕士将全部在北京大学校深圳研究生院培养;
    
  
  招生咨询:************* 
  传真:*************
  联系邮箱:admission@stl.pku.edu.cn
  http://stl.pku.edu.cn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2013年3月11日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2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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