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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

  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北京大学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200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和录取的规则及复试基本分数线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定。

  2、各学院(系、所、中心)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3、各学院(系、所、中心)组成若干专家复试组进行复试。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等不同类型分别制订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能否进入复试还须达到各院系按差额复试的比例所规定的各项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1、统考: 

考试科目  学科门类 外语 政治 数学 专业课 总分 
哲学(01) 55 55 90 90 340 
经济学(02) 60 60 90 90 365 
法学(03) 55 55 90 90 340 
教育学(04) 55 55 90 90 340 
文学(05) 55 55 90 90 345 
历史学(06) 55 55 90 90 330 
理学(07) 50 50 90 90 325 
工学(08) 55 55 90 90 345 
管理学(12) 60 60 90 90 365 

  2、单考(含“强军计划”):

  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相关院系或研招办查询。

  3、工商管理硕士联考:

  A线:二门联考(英语、综合能力)总分不低于207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综合能力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符合A线考生全部具有复试资格。

  B线:二门联考(英语、综合能力)总分不低于195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综合能力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符合B线考生,经光华管理学院MBA指导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择优给予复试机会。另外,考分符合B线,且GMAT成绩不低于620分的考生可获得复试机会。

  4、法律专业硕士联考:

  联考总分不低于354分,政治不低于55分,英语不低于55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90分,综合课不低于90分。

  5、软件工程硕士:

  1)双证(授予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①报考北京大学理工科院系的考生,外语、政治不低于50分,数学与专业课不低于90分,总分达到310分以上。

  ②报考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考生(需具有数学考试成绩),按照相关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外语、政治下降5分,数学与专业课不低于90分,总分下降15分。

  2)单证(授予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报考全国重点大学计算机相关专业、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类专业的学生,分数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6、少数民族考生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考生的政策,对于现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已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中单科降低5分,总成绩降低20分。

  三、复试的具体要求

  1、复试将于2006年3月中下旬进行。我校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由各院系根据考生网报时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寄发复试通知书,如果地址发生变化,请考生直接与院系联系。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复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复试阶段除部分院系将加试专业课笔试外,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4、在复试阶段将进行外语听力考试和MBA考生的政治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26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于3月21日在研究生院主页及研究生教育招生网上公布,请届时查询。

  5、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书后应按要求提交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科研成果等以供专家复试组参考。

  6、各学院(系、所、中心)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批准后公布。

  四、资格审查

  1、各学院(系、所、中心)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考生须提交报名登记表(登录北大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仅限往届生)或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且署名前2位)。

  3、推荐免试生无须参加复试,但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

  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录取

  1、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名次为准。

  2、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3、各学院(系、所、中心)经批准后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调剂录取

  1、教育部将于4月初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基本要求的考生,可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

  2、未达到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新生住宿

  2006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

  凡属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或自筹资金招收的研究生,其住宿均由学生本人或其原所在单位负责解决,学校不提供住房,且必须在复试时签定相应的住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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