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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大学戏剧(歌剧艺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招收戏剧(歌剧艺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能够适应社会需求,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能够胜任国内外歌剧院团、高等院校、文化艺术研究、管理等机构的歌剧及音乐剧表演、创作、教学、科研、制作与管理等工作。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戏剧(歌剧艺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8名,分为歌剧表演、歌剧史论、歌剧制作与管理和音乐剧表演4个研究方向。

  一、本年度采取普通招考的方式招生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6、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名

  1、有关我院本年度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我校研究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网址:http://yz.chsi.com.cn/)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

  初试科目如下:

  1、思想政治理论

  2、英语二

  3、戏剧概论

  4、歌剧史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参加复试的同学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复试为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3、各研究方向复试内容包括:01歌剧表演方向,复试为综合面试加表演;02歌剧史论方向,复试为闭卷笔试加面试;03歌剧制作与管理方向,复试为闭卷笔试加面试;04音乐剧表演方向,复试为综合面试加表演。

  4、考生的外语水平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5、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三、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四、学费

  学费总额为3万元人民币,分3年交清。每年学费为1万元,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缴纳学费。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本专业不设学业奖学金,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住宿及费用自理。

  五、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六、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若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予以回避。

  七、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

  咨询电话:************-213

  邮编:10087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51号燕园大厦901室

  网址:http://opera.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

  监督电话:************

  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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