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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以培养信息、工程、管理、金融等多维交叉型人才为目标,运用国际先进的培养理念与培养方法,全力整合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打造并分享学习、研究、实践、交流的综合平台,培养具有丰富信息化知识和娴熟工程管理技能,善于思考、长于创新、富有团队精神的互联网金融和创新工程管理的高端人才,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软件与微电子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招收80名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方向
  1、互联网金融
  2、创新工程管理
  3、金融大数据


  三、招生方式与报名
  1、软件与微电子学院2016年工程管理硕士招生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础上采取提前面试形式。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3、申请人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面试阶段进行。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或我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申请、考试与录取
  报考录取流程:申请提前面试→获得提前面试资格→参加提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择优录取。
  1、申请提前面试
  申请人发邮件到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信箱(zhaosheng@ss.pku.edu.cn)提交申请,按照学院通知和邮件回复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评审申请材料,择优给予部分申请人提前面试资格。获得提前面试资格的申请人,将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面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面试后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申请人还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
  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
  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英语二
  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于2016年3月中旬在北京大学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要求成绩合格才能录取。具体考试安排请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s.pku.edu.cn/ch)的有关通知。
  3、对于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申请人,若当年初试成绩未达国家A类分数线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将保留其有条件录取资格至第二年,其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


  五、培养目标与方式
  工程管理硕士学习采用脱产或半脱产形式,学习年限为2-4年。2016级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校本部。


  六、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七、学费
  学费总额为9.9万元。学生按学年收费,第一年交纳4.95万元,第二年交纳4.95万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本专业不设学业奖学金,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住宿及费用自理。


  八、转档和就业派遣
  在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可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再予以办理“转档”手续。
  “不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若在学期间,发生原单位撤销、合并等情况,由学生自谋职业。“不转档”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医疗自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转入,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由定向单位负责管理。


  九、违纪处罚
  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电子邮件:zhaosheng@ss.pk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N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ss.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


  (实习编辑: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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