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12推免生申请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推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受工作,吸引更多综合性院校的优秀毕业生来我院进一步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推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受工作,吸引更多综合性院校的优秀毕业生来我院进一步深造,攻读硕士学位,特制定此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热爱石油科学事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教育部确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211工程”高校,申请人为获得其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人在校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原则上在年级前5%,专业排名3%(985院校申请人的成绩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
4、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申请人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80分;
7、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者或在其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 以下第1项于收到接收函网上报名确认后10日内提交,其余各项最迟须在9月25日前提交)
1、填写完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其中个人陈述部分要求用1500字左右介绍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特别是对所申请的石油专业领域的了解和认识,以及在攻读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3、由申请人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原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亲笔书写、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5、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信封封口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原件须在复试时提供);
7、 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8、如果在校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院校教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可访问中华教育网www.chinaedu.org.cn,查阅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研究院硕士招生简章,下载申请表格。并于9月25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无需装订)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 我院招生办公室及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后,确定复试名单,于每年9月底之前,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四、复试(综合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由院研究生部组织的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包括专业综合考试和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两大部分。
(一)专业综合考试和面试
1、专业综合考试。主要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时间为3小时。
2、专业面试。由5或7位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专家(其中具有博士或硕士导师资格的专家占半数以上)组成面试小组,对申请者的创新能力、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结构、专业水平和英语水平进行现场考察。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面试登记表》,并对是否拟录取提出建议。
(二)英语听力和口语
1、英语听力考试侧重考察申请者对日常生活英语对话的理解能力以及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时间为30分钟。
2、英语口语考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英文表达能力、语音及语调的准确性,时间为15分钟。
五、录取程序
(一)拟录取手续
1、我院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无异议者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持我院接收函,到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备案,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于教育部规定的日期前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完成网上报名(即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和图像采集)。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无法录取。
2、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将填写完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天内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拟录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为“优”;
3、取得拟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如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研招办将随机对推免生大学后两个学期的学习态度及科研进取状态进行考察。
相关专题: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2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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