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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与大气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等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等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三)由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一志愿招生计划

备注

070601

气象学

12

 

070701

物理海洋学

30

 

0707Z2

海洋资源与权益综合管理

7

 


  注: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个,不占以上公布的招生计划

  三、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于5月10日12:00前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由学院予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除学校要求上传的材料外,学院不要求提交其他材料。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采用远程网络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内容糅合到面试中。

  (二)复试内容

  1.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体现招生目录里面的复试笔试内容。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

  1)海洋科学类物理海洋学专业考生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物理海洋学为主,主要考核波浪、海洋环流和潮汐潮流的基本知识及其应用。

  2)海洋科学类海洋资源与权益综合管理专业考生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海洋学为主,主要考核海洋学的基础知识及其应用。

  3)大气科学类考生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动力气象、天气学和大气物理学综合为主,主要考核动力气象、天气学和大气物理学的基本知识及其应用。

  2.外国语口语与听力测试

  考生须根据主持人抽签题目用英文讲述,抽签题目涉及到海洋科学或者大气科学的基本知识点,时间不超过3分钟。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

  (三)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9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六、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各专业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本次研究生录取中包括学院与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联合培养的2-4个名额,大气科学与海洋科学各1-2个名额。联合培养研究生学籍和培养等皆在中国海洋大学,区别是1)第一导师为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导师,第二导师为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与大气学院导师;2)研究生完成学位课后需到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培养。录取时与其它考生统一排名录取。有意向考生请与学院联系。

  七、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coas.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马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mxq@ouc.edu.cn。

  八、心理测试和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应及时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ouc.edu.cn/)相关通知。

  九、本方案由海洋与大气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联系人:马老师。

  海洋与大气学院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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