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学院2013年教育硕士研究生调剂招生简章
宁夏师范学院于2012年12月获得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2013年开始招
宁夏师范学院于2012年12月获得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因国家硕士点审批时间晚于研究生报名时间,今年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部以调剂方式进行录取。
一、调剂专业与名额
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共计20人。
二、调剂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教育部规定的二区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收学科领域相关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方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4.本科阶段为师范生、本科专业与所录取相关专业相近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调剂程序
1.凡达到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前,可先与我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取得联系,登记个人信息,并填写《宁夏师范学院2013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请在下载专区表格下载中下载),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至jenine77@163.com。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的开通时间为4月1日至5月5日,请考生尽快登陆并填写“宁夏师范学院”为第一志愿的调剂申请表,否则调剂无效。
我校在同等条件下,根据调剂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确定复试资格,额满为止。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务必于24小时内回复,未回复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学制、学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两年。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在实习实践基地完成,学位论文可根据实际需求在校内外完成。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优惠政策
1.根据国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与收费相关政策,我校2013年招收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费用实行减免。
2.享受研究生助学金,每生每月500元,在正常学习期限内,学校按月发放。
3.设立研究生学年优秀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科研活动经费。
5.研究生可以申请“助教、助管、助研”三助岗位,提供相应岗位津贴。
6.毕业后推荐重点中学就业,杰出毕业生毕业后可留校任教。
7.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复试期间免收复试费用。
六、联系信息
研究生工作:盛老师************
E-mail: jenine77@163.com
学校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 邮编7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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