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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夏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与专业领域
  招生类别: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领域: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政)
  小学教育
  拟招生人数:85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当年计划数为准
  二、培养目标
  适应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学科教学与管理理论,培养“乐教懂教,善教会管”,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的教学研究型教师及管理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五)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后向我校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⑤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②、③、④、⑤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教务部门提供)。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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