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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通过,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我校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复试录取过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在我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联合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2020〕98号)要求,加强卫生健康、疾控等方面应急处置力量,切实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复试组织

学校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相关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具体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请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https://www.nwupl.edu.cn/info/iList.jsp?cat_id=11686)通知,根据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按时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我校复试工作预计于3月下旬进行,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方式、时间、地点以各学院复试方案为准。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个人防护及相关物品准备,确保复试前身体状况良好。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组成,满分250分。

(一)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各专业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面试导师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给出分数。

(三)综合面试:6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导师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给出分数。

(四)同等学力加试10分。

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量化计算,满分为1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五、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具体提交方式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一)《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二)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五)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

(六)同等学力考生在3月23日前须将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证明、公开发表所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审核,审核不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3月23日前须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六、调剂安排

目前我校全日制各专业一志愿上线生源总体充足,不接收调剂。非全日制专业有少量调剂名额,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通知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信息。

七、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后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四)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材料经审核无误的予以加分。

八、破格要求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一般不再破格复试。破格分数原则上不超过5分,且总分与单科不得同时破格。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3日前将破格申请提交至相关学院,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

九、录取、体检及信息公开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我校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比例划定当年复试分数线。

(二)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进行换算排序,最后以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量化总成绩满分计500分(审计专业300分),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

3.量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审计专业复试总成绩*60%)。

(三)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审计专业低于90分)、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3日内须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电子版至研招办邮箱。

(五)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须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在复试录取工作中,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在我校官网上公布。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复试方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学院官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七)已在调剂系统中同意“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八)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组织进行。

十、监督、复议

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全程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如有投诉或者申诉,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主页:https://grs.nwupl.edu.cn/

研招办电子邮箱:yjszsk@163.com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西法大研招

请考生及家长以我校官网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复试期间各学院联系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1320

 

 

 

 

复试期间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101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02988182772

屠老师

102

经济学院

02988182680

徐老师

103

管理学院

02988182573

褚老师

管理学院(审计硕士)

02988182513

赵老师

104

刑事法学院

02988182614

杜老师

105

民商法学院

02988182611

高老师

106

经济法学院

02988182621

曹老师

107

行政法学院

02988182648

魏老师

108

国际法学院

02988182665

王老师

10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2988182765

米老师

110

公安学院

02988182755

廉老师

111

外国语学院

02988182714

吴老师

112

新闻传播学院

02985388812

张老师

1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988182497

宋老师

114

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02985385137

王老师

116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02985388953

王老师

117

非全日制硕士教育中心

02985385134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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