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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外校学生一般应来自来自“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全国重点大学或地方综合大学,并获得相应高校的推免生资格;

  3.大学本科成绩优秀(全部课程不得有重修),英语六级合格(有合格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考试者成绩不低于430分)或四级成绩优秀(有优秀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考试者成绩不低于500分)并同时具有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要求通过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接收。

  4.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2007年7月前不能按期毕业且不能获得学士学位,或出现一门以上(含一门)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2007年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在07年4月份再次参加院系统一组织的复试,对于复试表现不佳者我校有权将其录取为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

  二、免试申请材料

  1. 《西北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 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3. 英语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4. 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可在西北大学研究生处主页(www.xdyjs.com)查阅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并于2006年10月15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送)至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邮戳为准)。

  2.申请材料经我校审核后,由各相关院、系(所)及时通知合格者来我校进行复试。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取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到原所在学校研招办报名并领取本人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登记表》(封面上须有当地省、市级招生办盖章),于2006年11月14日前在学生所在学校研招办或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正式报名时间按学生所在学校研招办规定办理),并及时寄(送)至西北大学研招办,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5.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6.申请学生可以与我校相关院、系(所)联系(联系电话可查阅我校主页中的招生信息)。

  四、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研招办 邮编:710069

  电话:************ 传真:************

  网址:www.xdyjs.com   E-mail:yjszb@n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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