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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关于考研推免“优秀生源储备计划”工作方案

  2018为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储备优秀生源,吸引高水平大学优秀本科生报考,根据《关于做好西北大学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储备计划”工作的通知》(研字[2017]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城市与环境学院成立“优秀生源储备计划”(以下简称“储才计划”)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储才计划”的组织实施。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李同昇

  成员:王宁练杨新军宋进喜刘康曹明明杨海娟马俊杰

  杨勤科李天文刘科伟权东计王俊白红英

  二、储才计划考生分类

  1、推荐免试研究生。指获得国家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

  2、公开招考优秀生源,分为A、B两类。A类指经城市与环境学院根据推免条件对考生进行排序,排名在推免指标数的一倍以内,但未获得国家推免资格的优秀生源;B类指符合其他条件的优秀生源。

  三、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加入“储才计划”:

  (一)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二)申请者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区域经济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高校为“985”、“211”工程建设高校。

  (2)本科毕业高校为行业内高水平大学。申请人所学专业须在最新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位,成绩排名须在所学专业的前30%。

  (3)所属高校具有推免资格,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前10%。成绩(本科前5个学期)及排名以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证明为依据。

  2.城乡规划学专业及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高校为“985”、“211”工程建设高校。

  (2)本科毕业高校为行业内高水平大学。申请人所学专业须本科通过六年评估,成绩排名须在所学专业的前30%;(2017本科通过六年评估的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苏州科技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安徽建筑大学、深圳大学等)。

  (3)所属高校具有推免资格,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前10%。

  成绩(本科前5个学期)及排名以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证明为依据。

  3.环境科学与工程和环境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高校为“985”、“211”工程建设高校。

  (2)本科毕业高校为行业内高水平大学(具体名单见附件一)。成绩排名须在所学专业的前30%。

  (3)所属高校具有推免资格,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前10%。成绩(本科前5个学期)及排名以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证明为依据。

  四、工作流程

  1.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储备计划”申请表》,与相应证明材料一并于2017年9月10日前交至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外地考生可将电子版材料发到电子邮箱,书面材料于面试时提交。电子邮箱地址为:shangxiaoqing@nwu.edu.cn。

  2.复试考核

  9月中旬,城市与环境学院对符合“储才计划”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复试以导师或导师组为主进行,导师或导师组负责对申请者从7个方面进行全面审核(①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⑤人文素养;⑥举止、表达和礼仪等;⑦外语听力与口语),给出审核成绩。审核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外语成绩总分为50分,其他合计250分),审核总成绩大于等于180分为合格。导师或导师组在《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储备计划”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公示

  城市与环境学院将对申请表进行审核汇总,对于符合条件者,于2017年9月23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录取方式

  具备2017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储备计划”资格的考生:

  1.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将直接接收为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2.储才计划A类考生,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报考专业与入选专业一致,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类地区基本复试分数线者,直接拟录取。

  3、储才计划B类考生,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报考专业与入选专业一致,且初试成绩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即可拟录取。

  六、其它

  1.对不符合国家相关录取条件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追回申请人所享受的全部奖励和资助,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3.未尽事宜,请与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电子邮箱:shangxiaoqing@nwu.edu.cn。

  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环境工程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院校名单

学校名称

专业

有效期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环境工程

20161

201812

北京林业大学

环境工程

20161

201812

哈尔滨工业大学

环境工程

20161

201812

河北科技大学

环境工程

20161

201812

南京农业大学

环境工程

20161

201812

中国矿业大学

环境工程

20161

201812

中南大学

环境工程

20161

202112

重庆大学

环境工程

20161

201812

 

 

 

 

华南理工大学

环境工程

20151

201712

武汉大学

环境工程

20151

202012

昆明理工大学

环境工程

20151

201712

华东理工大学

环境工程

20151

201712

北京工业大学

环境工程

20151

201712

浙江工业大学

环境工程

20151

201712

北京科技大学

环境工程

20151

201712

西南交通大学

环境工程

20151

201712

南京理工大学

环境工程

20151

201712

 

 

 

 

同济大学

环境工程

20141

201912

东华大学

环境工程

20141

201612

华中科技大学

环境工程

20141

201612

吉林大学

环境工程

20141

20161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环境工程

20141

20161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环境工程

20141

201912

四川大学

环境工程

20141

201612

南京大学

环境工程

20141

201912

 

 

 

 

天津大学

环境工程

20131

201812

中南大学

环境工程

20131

201512

哈尔滨工业大学

环境工程

20131

201512

南京农业大学

环境工程

20131

201512

 

 

 

 

华南理工大学

环境工程

20121

201412

大连理工大学

环境工程

20121

201712

武汉大学

环境工程

20121

201412

昆明理工大学

环境工程

20121

201412

 

 

 

 

东华大学

环境工程

20111

201312

华中科技大学

环境工程

20111

201312

同济大学

环境工程

20111

201312

南京大学

环境工程

20111

201312

 

 

 

 

南京农业大学

环境工程

20101

201212

哈尔滨工业大学

环境工程

20101

201212

 

 

 

 

武汉大学

环境工程

200812

201112

昆明理工大学

环境工程

200812

201112

 

 

 

 

南京大学

环境工程

200712

201012

同济大学

环境工程

200712

201012

  1.同济大学、2.南京大学、3.昆明理工大学、4.武汉大学、5.哈尔滨工业大学、6.南京农业大学、7.华中科技大学、8.东华大学、9.大连理工大学、10.华南理工大学、11.中南大学、12.天津大学、13.四川大学、1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1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16.吉林大学、17.南京理工大学、18.西南交通大学、19.北京科技大学、20.浙江工业大学、21.北京工业大学、22.华东理工大学、23.重庆大学、24.中国矿业大学、25.河北科技大学、26.北京林业大学、2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截至2016年1月,全国有27所院校环境工程专业获得中国工科教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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