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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09年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入学事项
  1.新生持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长安大学校本部东院教学区(西安市雁塔路长安大学大门进入)报到,报到期间西安火车站有学校专车接送。请不要提前报到,提前报到者请自行来校,食宿自理。
  2.新生应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确因特殊原因,如急病(须附医院证明).交通受阻等,可向我校研究生部书面请假,假期不超过两周。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入学报到期间,学校按规定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查。
  4.入学报到时,学校按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来校时请准备好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博士新生准备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需留存复印件一份。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未在长安大学参加考试的军队院校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还需提供本科录取时附有本人录取名单的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审批表的复印件(录取审批表一般在录取后各个学校档案馆存档,考生请与本科毕业学校的本科招生办或档案馆联系复印该表)。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并取消入学资格。
  5.根据铁道部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从家庭所在地到西安的半价火车票。
  6.学校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就学生在校期间的有关权利.义务及相应法律责任依法进行明确,并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家长(已婚的可由配偶签字)及学生本人共同签订《长安大学学生管理与自律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于开学报到时交各学院。
  7.报到时带本人近期半身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
  8.新生入学报到程序:到校后见新生接待处公告。
  9.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等为重要材料,请妥善保管,切勿丢失。

  二、户口、党团关系转接
  1.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规定,新生入学时可将户口迁入学校,也可保留在原籍。若户口迁入学校,迁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大学。入学报到办理户口迁移时交2张1寸黑白大头照片。
  凡西安市九区四县的新生一律不转户口(户口挂靠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的除外)。
  长安大学应届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凭离校通知单和录取通知书在校公安处户籍室办理户口,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事宜。
  2.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的新生,报到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交以下全部或部分材料:
  (1)工资关系转移信(已参加工作的往届生交),不交者每月奖学金按照最低标准发放。工资关系转移信无统一格式(但必须注明工作起止日期),请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办理。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按规定办理,由学生本人自带,入校后交各学院党委,经学院党委审核后,并填写“长安大学学生党员登记表”加盖党委印章,统一报校党委组织部接转。
  陕西以外省(市)的党员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写往“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群工处”。
  陕西省内的党员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写往“长安大学党委组织部”。
  团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到长安大学所录取的学院团委。
  3.学校不办理新生的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此类手续由新生自行处理,可以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或转到社会相关管理部门。
  4.录取类别为定向和委培的新生,报到时只办理体检.交费(培养费.体检费及根据自己情况办理其它手续的杂费).学籍注册手续。

  三、住宿
  1.学校实行公寓化管理,配备人员进行管理与服务。
  2.除录取为定向或委培的新生外,其他新生原则上一律住校并自带被褥等生活用品。
  3.录取为定向或委培的新生,确实需要住宿的,学校根据本人住宿申请及学生公寓情况酌情予以安排。

  四、缴费
  1.报到时新生根据自己情况交以下全部或部分杂费:
  (1)培养费:按照录取类别及复试期间签订的协议书标准缴纳。定向硕士生一次性缴纳21000元,定向博士生一次性缴纳30000元,自筹经费硕士生培养费21000元(最多可分两次缴纳,入学时第一次缴纳不少于10500元),自筹经费博士生培养费24000元(最多可分两次缴纳,入学时第一次缴纳不少于12000元),委托培养硕士生一次性缴纳30000元,委托培养博士生一次性缴纳36000元。
  (2)住宿费的标准根据住宿条件分为三档:650元.800元.1100元。
  新生入校后根据学校安排的宿舍标准缴纳,不住宿者免交。
  (3)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和急病住院险)105元,保期3年。
  保险费新生自愿办理,不办理者免交,同时也不享受以上保险服务。
  (4)体检费65元。所有新生必须在我校校医院进行入学体检。
  (5)防疫费145元(注射甲肝.乙肝.PPD.出血热等流行病疫苗)。所有住校生都必须参加防疫并交纳防疫费。
  (6)户口办理费用依据西安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规定标准收取,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免交。
  2.缴费办法:
  (1) 新生可以随身携带现金到入学报到指定地点缴纳。随身携带现金请切记安全,入学报到一定自己亲自排队缴费,不要委托其他人办理,以免上当受骗。
  (2)新生可以到当地银行办理银行卡(必须带银联标志),把需带的现金存进卡内,入学报到时学校提供免费刷卡服务。银行卡密码请小心保管,切勿泄露。
  (3)单位汇款请按以下地址办理(只受理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汇款,并请于8月20日前汇出以方便办理报到手续)
  户名:长安大学
  账号:307001954208091001
  开户行:西安中行翠华路支行
  行号:104791004502
  “汇款用途”栏填写内容:身份证号+新生姓名
  (4)发票:交现金和刷卡的学生现场由计划财务处开具,单位汇款请与计划财务处联系,汇款到账后由计划财务处开具。

  五、其他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自筹经费生每月的奖学金入学后由学校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统一办理。
  3.报到时如有其它变动,以新生接待处公告为准。
  4.请新生及时关注长安大学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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