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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法学院导师简介:杨丽珍


  杨丽珍,女,1965年10月生,陕西澄城人,1987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为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硕士生导师。

  兼任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医学会医学法学分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理事、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渭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咸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安市矛盾纠纷化解专家咨询团专家等。

  杨丽珍教授主要从事民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为研究生和本科生主讲《民法学基本理论》、《侵权行为法理论与实务》、《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等课程;主持参加省级、校级及横向科研项目10余项,其中主持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课题项目《西部高校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的现状与改革发展》、主持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医疗损害责任若干问题研究》、主持西北大学重点课程建设教学基金项目《民法学概论》、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物权法与房地产企业利益保护》及《公司经营中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对策研究》等;出版专著《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研究》、独著《合同法原理》、担任副主编教材《民法学》与《金融法》、参编《合同法学》等教材,先后在《光明日报》理论与实践版、《西北大学学报》、《理论导刊》、《西安审判》等刊物上发表《西部高校法学教育审视》、《从“苏丹红”案看惩罚性赔偿与责任竟合》、《医疗事故法律概念与鉴定解析》、《论安全保障义务及其限定》等学术论文20余篇。

  杨丽珍教授1998年荣获西北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1998年被西北大学授予“师德先进个人”称号;2001年、1998年两次荣获西北大学优秀教师称号,并获“505”奖励基金一等奖; 2003年、2000年两次荣获西北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2005年、1997年两次被评为西北大学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被评为西北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2008年荣获西安仲裁委员会2006-2007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奖; 2009年荣获西安仲裁委员会200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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