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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2少数民族骨干招生说明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说明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为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2年我校预计招收30名。录取人员中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非在职人员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教师和管理人员。
  其他地区的生源范围请咨询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教处。

  四、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须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以申请进入本计划。
  7.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五、报名与考试
  考生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
  1.招生专业:大气科学类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06)。
  2.考试科目:同统考考试科目。
  3.报名手续:考生网上下载《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登记表》),填写相关项目后持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材料(应届大学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教务处证明[证明能否正常毕业及大学入学生源地等情况]、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考生持毕业文凭、工作证、单位证明、本人及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在职往届毕业生持毕业文凭、本人及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教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凭审核盖章的《报考登记表》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在规定的时间网上报名(2011年10月10日-31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z.chsi.cn),选择考点。现场照相时间:2011年11月10-14日,照相地点由考点指定。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的要求与统考生的相同。
  4.考试时间:2012年1月中旬
  5.考试地点:考试地点由考生网上报名时选定的考点指定,具体请在12月底查看相关公告。
  6.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发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不再向考生邮寄发放纸质成绩单。

  六、录取
  1.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2.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4.国家计划内录取,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享受普通奖学金,在职考生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七、其他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八、考生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学校网址:http://www.nuist.edu.cn
  电子信箱:yzb@nuist.edu.cn
  单位代码:10300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219号  
  邮政编码:21004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87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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