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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9年推免生复试指导意见

关于我校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硕士点所在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及教务处《关于做好推荐200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培养需要,经研究并请示校领导,对我校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根据我校“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2009年研究生招生规模将保持较大幅度增长,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数字为准。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生源质量,各硕士点应结合本专业学科特点,尽可能多的接收本校和其他名牌学校、名牌专业的推荐免试生,接收名额不限。各专业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占用我校2009年的硕士招生规模,原则上在国家计划内录取。
二、各硕士点所在学院制订本专业免试生接收条件、复试办法及程序,并向社会公布。鉴于我校目前只有理学、工学和法学硕士招生专业,原则上申请免试的本科专业应具备理学、工学或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接收免试生的硕士专业与推荐免试生的本科专业要对口,同时允许少量相关学科的交叉推荐。
三、向我校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教学[2006]14号文件中规定的推荐条件,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免试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至各硕士点所在学院。我校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外校推荐至我校的学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在《免试申请表》(加盖公章)中说明已经取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四、各硕士点所在学院成立免试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查免试申请人资格,组织学生进行复试,确定本专业拟接收免试生名单,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免试复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2008年9月30日前上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拟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部统一为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办理录取手续,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查。本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在2009年6月由研究生部统一发放。
六、我校免试研究生录取工作于2008年10月15日前结束。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 相关附件:
  • 1.  2009年硕士研究生免试申请表  ( 35 K )
  • 2.  研究生免试复试情况汇总表  ( 46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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