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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工信部《关于追加2012年国家奖学金预算的通知》(工信财预〔2012〕8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审批。
  二、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在校三年级硕士生和三、四、五年级博士生及全国优博培育候选人。研究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勤奋刻苦,勇于创新,已取得较好学术成果。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1)按工信部核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博士生58名、硕士生169名全部分配到学院;
  (2)研究生在读期间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共10名(硕士生)下达到获奖者所在学院,评审合格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然获得者;
  (3)剩余名额的20%下达到国家重点(含培育)学科所在学院,其余名额按各学院可参评人数的比例下达到学院;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生3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
  四、评审程序:
  (1)各学院组织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自行申报,参评研究生填写《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荣誉证书、成绩单、论文复印件等学术成果)提交给所在学院;
  (2)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
  (3)各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等额确定获奖候选人;
  (4)各学院将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学院应及时处理并答复;
  (5)各学院公示结束后,将获奖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处,材料包括:《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2012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
  (6)研究生院负责对各获奖候选人的材料逐一审核,将最终审定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研究生院应及时处理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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