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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通大学关于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系、室、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非在职全日制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三、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00元/生。
  四、申报条件(详见《南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五、评审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宁缺毋滥,杜绝弄虚作假。
  六、评奖依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南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制定评奖细则时,要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质、课程成绩、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等因素。评奖可以依据学生自攻读现学位以来各学年的综合表现。
  七、评审程序
  1.各学院(系、室、所)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系、室、所)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
  2.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系、室、所);
  3.各学院(系、室、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报人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进行核定(单位盖章),如果有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没有研究生达到学校规定的申报条件,请于1月16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
  4.各学院(系、室、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本单位拟获奖学生名单及候选者名单1名(初步评审工作在本学期内完成),并于下学期开学初在学院(系、室、所)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工作部;
  5.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系、室、所)上报的获奖研究生名单及候选者名单进行审核、评定,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八、上报材料
  1.请各学院(系、室、所)在1月13日前将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奖细则等纸质稿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并将电子稿打包以学院命名发送至yszk@ntu.edu.cn;
  2.《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复印,一式五份;申报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套,盖有学院(系、室、所)公章;以学院(系、室、所)为单位将《南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各一份。以上纸质材料于2013年3月4日11:00前报至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yszk@ntu.edu.cn;联系电话:85012398。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2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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