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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硕士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现就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今年硕士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的复试基本要求执行。

  2、复试办法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政治觉悟的考核。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等问题参见《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复试成绩不合者,不予录取。

  3、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研究生部确定。复试时间原则上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各院系确定),请有关考生留心报考院(系)或我校研究生部网页。

  4、复试验证和成绩核查复试前,由各招生学院(系、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成绩核查。未经资格审查和成绩核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复试体检复试阶段,考生须进行体格检查。请各位考生带一寸标准近照一张(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经盖章,否则,体检无效)。体检时间、地点请有关考生留意我校各招生学院(系、所)通知或研究生部网页。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6、相关费用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复试费、体检费等一律由考生自行解决。

  二、录取工作

  1、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凡拟录取的考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凡参加邪教组织者,不得录取为研究生。

  2、签定协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部要与自筹生、委培生、定向生签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请考生复试时自我准备2个标准信封,写明本人姓名、地址后在复试验证时及时交给各招生学院(系、所)验证老师(用于考生接收入学通知书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自筹经费协议书或调档函)。

  3、调剂办法需调剂转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转出的考生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校内调剂优先进行。

  1)校内调剂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a)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由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b)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调剂程序:见2007年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一般调剂程序。

  2)校际调剂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a)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由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b)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调剂程序:转入: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我校调剂申请表填写后发至我校研招办,然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报考我校相关调剂专业,然后保持与我校研招办的联系。转出: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交学校研招办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转有关高校参加复试。

  4、保留入学资格鉴于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属于今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我校除留校师资、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

  5、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预计6月份)。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6、入校后的宿舍安排 考入我校的研究生(不管是非定向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生)如需住校(原则仅为家在南通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住宿),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并按实际住宿条件缴纳相应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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