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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一、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1)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同等学力考生在报名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英语应通过国家四级,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相关专业的学术论著1篇以上(论文需有中英文摘要或者论文的文献标识码为A),③获得市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或成果奖的前三名。
  (3)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4) 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3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5)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6)报名信息中出现的英文、数字等,应使用半角方式录入。

  二、报名
  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特别注意:考生应牢记并保管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考生登陆网站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容易出错的事项:
  (1) 报考类别的选择: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生须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至我校;定向生为公费,档案留在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或考生本人提供,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定向及培养培养的考生须在正式录取前将定向或委培协议提交研招办,该协议由招生单位、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
  (2) 证件号码不一致:考生在填报信息时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由于填写身份证号码错误将导致不能参加考试。
  (3) 身份证号码与出生日期不一致: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时务必保证出生日期和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一致,否则在教育部的录取检查时将影响考生的录取。
  (4) 毕业年月不符合要求: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填写毕业年月时请以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为准;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年月请填写2013年06月或2013年07月。填写毕业年月与毕业证书上的不一致将影响考生录取。
  (5) 毕业证书的信息填写错误:证书编号一定要填写您的学历电子注册号码。
  (6) 报名信息中出现的英文、数字等,如证书号、联系方式、E-mail地址等应使用半角方式录入。
  (7)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将由我校在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都得带上审核。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往届生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不能参加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 2013年1月5日—2013年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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