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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美术学院硕士学位推荐免试(试行)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单位、专业及名额
  设计艺术学院:设计历史与理论、设计批评4名,美术学系与视觉中心:美术历史与理论、艺术批评与展览、视觉文化研究、文化遗产6名。
  申请生源学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211”及“985”高校。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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