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苏州市中医医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苏州市中医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1.在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领导下,由苏州市中医医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报考我院考生开展复试工作。
2.医院纪委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各环节。
3.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委书记或院长(所长)担任,具体负责本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工作。
4.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
5.学校选用中国移动的“云考场”作为主考平台,“钉钉”作为备用平台。
三、一志愿复试
因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复试(含调剂)工作将采取网络面试形式,面试平台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后期通知。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运用网络面试平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通过面试平台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学校复试方案附件3),考生打印签字后上传平台,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考生须通过面试平台上传以下材料供资格审核使用。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学校复试方案附件1);
(8)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9)《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见学校复试方案附件3);
(10)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二)网络面试(总分500分)
1.面试由我院通过“远程面试系统”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总分500分。
2.网络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50分)、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150分)、专业知识(150分)、英语能力(100分)、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50分)。
3.网络面试成绩为全部面试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三)复试时间
1.2020年5月18日下午13:00-16:30进行网络预测试。
2.2020年5月19日下午13:00正式开始网络面试。
四、一志愿复试录取
1.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网络面试成绩低于300分的,不予录取。
2.考生面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经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全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五、调剂工作
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学校后续通知。
六、体检
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复试方案。
七、资格复审
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复试方案。
八、咨询
为增强考核录取工作透明度,我院为考生设立咨询电话:*************,咨询邮箱:szszyxh@163.com。
九、其他说明
1.我院将在医院网站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考生于5月15日前与本单位取得联系,学校根据情况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 2021-10-01.........
- 2021-03-01南京财经大学812
- 2020-10-21求国际商务资料
- 2020-07-21美学
- 2022-01-16安师大
- 2020-04-03浙大材料科学基础第1前辈的经验分享十初试复试
- 2020-04-03浙大教育学综合高分学长的经验分享
- 2020-04-03浙大832机械设计基础最新复试初试资料
- 2020-04-03浙大药学基础综合第1学姐的经验分享
- 2020-04-0321浙大法学专业硕士高分学长分享资料